2016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校庆_2016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处招聘知识产权专员公告

副标题:2016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处招聘知识产权专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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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科研处知识产权专员1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热爱知识产权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大学英语四级以上。
  3.持有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具有三年以上专利相关知识产权领域工作经验,有高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用工形式及待遇
  受聘人员采用人事代理聘用方式,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最初学历起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含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
  3.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3楼311室),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6619。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议、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8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六)确定聘用人选
  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016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科研处招聘知识产权专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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