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安排,已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现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阶段,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1.时间:2023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8点。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医院(精神卫生中心)(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可乘坐72路、102路公交车到精神卫生中心站下车)。
3.相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非电子照片)、体检表、黑色中性笔1支、口罩、体检当日须空腹禁食禁水。
三、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环节,考察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0471-693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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