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2017年接收应届生:国家行政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

副标题:国家行政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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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行政学院是培训高中级公务员的新型学府,是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也是为中央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社会科学特别是公共行政等领域理论研究的重要机构,发挥着公务员教育培训主阵地和政府参谋咨询的思想库作用。具体详见国家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nsa.gov.cn/。
  一、招生名额
  学院2017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0名(招生专业目录附后),其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15名,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15名。
  二、培养目标
  学院招收公共管理博士研究生,旨在培养能够系统掌握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高水平管理人才与理论、政策研究人才。
  三、招生类别
  学院博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两类。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脱产学习,人事档案须转入学院。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脱产学习至少1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未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同等学力人员:即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7年9月1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两篇学术论文
  (四)非学历教育的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我院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六)年龄不限。
  (七)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九)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有效。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5日8:00至12月5日17:00。网报结束后一律不接受补报名。
  2.网上报名网址:yjs.nsa.gov.cn。
  3.网上报名程序:
  (1)登录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网,注册用户,提交报名信息;
  (2)考生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并打印《国家行政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和《专家书面推荐信》;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
  (1)只采取网上缴费形式,报名费150元;
  (2)报名时须自行核对报考条件,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3)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支付费用,因考生个人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注意事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11月3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所发表文章的原件、《国家行政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两名专家书面推荐信(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寄到: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处(收),邮编100089。逾期未将相关材料寄到我办的同等学力考生没有报考资格。其他考生的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提供。
  (二)现场资格审查
  须考生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2月16日至17日,9:00至16:0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国家行政学院(具体地点于网报结束后详见我院研究生招生网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国家行政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2名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截至初试日期仍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学生证每学期均须已注册)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务必带齐以上材料,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准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身份证、户口本、档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到相关部门更正,否则现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六、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考生于2017年3月1日至10日登录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下载《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1.科目:
  两门业务课、英语
  注意事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加试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13:30-16:30。
  2.时间:

2017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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