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藏班(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2021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资格审查办法

副标题:2021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资格审查办法

时间:2021-10-21 09:33:2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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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西藏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得知,2021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资格审查办法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一)报名参加我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接受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本人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及其在藏工作经历等。

  (二)考生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工作实行部门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考生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情况审查工作由各地(市)公安部门负责,考生学籍情况审查工作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实际就读情况审查工作由高中阶段学校负责(须提供班主任、教务主任、学校主要领导三级审签证明)。格尔木办事处、西藏民族大学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户籍情况审查工作分别由格尔木办事处人事科、西藏民族大学保卫处负责,学籍情况审查工作分别由格尔木办事处教育科、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法定监护人在藏工作经历由其所在单位政工人事(劳动)部门负责,报县级及以上政工人事(劳动)部门审定。破产企业、兼并企业由行业主管单位的政工人事(劳动)部门审定。部队考生、驻藏部队干部、职工子女报考资格按管理权限分别由西藏军区政治工作部、武警西藏总队政治部、驻藏空军政治部等部门负责审定。部队改制的参照执行。

  (三)考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以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户口簿为准,其中养子女以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证为准,继子女必须提供继父母的婚姻证明。考生户籍随非直系亲属或考生本人为户主,报名时需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在藏工作经历和考生户籍变更情况证明,证明材料分别由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政工人事(劳动)部门和所属地公安机关出具。

  (四)户籍从外省(市、区)迁入我区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学籍审查时间以各校统一转入时间起至毕业为准;实际就读审查时间以各校2020年秋季开学起至高考前1周为准。

  (五)经资格审查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含享受照顾加分、实际就读等)须在考生所在就读班级、学校、地市招生办进行三级公示。经公示无疑的由各地(市)招生办负责汇总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并公示。

  (六)考生须妥善保管好本人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和提供的报考材料清晰可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于凭虚假材料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依策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各地(市)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实各(地)市招生办和报名点的工作责任,严格规范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2021年西藏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资格审查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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