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大学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除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高校在职教师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其他人员可放宽二年取得)。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5、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取得学历的海外留学经历者,视作为2023届大学应届毕业生。
6、招聘人员为本市在职教师的,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人员为社会人员(除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人员)的,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获得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7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上午9:00----2023年6月19日中午11:00之前
报名方式:投递简历邮箱:xjxyrs@126.com或邮寄至:上海市原平路55号1301室人事处
咨询电话:66103009
具体联系人:张老师、郑老师
五、考试方法和内容: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择优组织应聘教师综合考评后向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上报合格人员个人信息及面试评价表。静安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学科组专家对应聘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通知应聘教师为准。
六、其他事宜:
拟聘用教师需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静安门户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将根据有关防控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必要的措施。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系统考试健康防护有关要求,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试现场管理,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2023年6月13日
原文标题:2023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教师招聘公告(第三批)
文章来源:http://www.shxj.edu.cn/info/1043/198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