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办法》(南组【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经阜南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阜南县外公开引进部分优秀人民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和人数
引进单位:阜南县公安局;
引进人数:13名(男性)。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阜南县域外已任职定级并进行公务员登记的科员及以下职务的人民警察(博士、硕士毕业生享受待遇的除外)。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从事公安工作且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3、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尚未完成公务员登记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从2017年7月3日起至7月14日止。
报名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引进单位审核的方式进行,步骤如下:
1、报名者登录阜南县人民政府网、阜南县人社局网、阜南县公安局专网,下载《阜南县公开引进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名者如实填写《阜南县公开引进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中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者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证件照(同底版)5张等有关材料交阜南县公开引进人民警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七楼710室)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在审查合格的报名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并进行统一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三)面试和考察
报名人数20人以内的,直接进行考察,20人以上的,进行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引进。面试工作由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考察、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名者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考察工作由阜南县人社局、县公安局等具体组织实施。
(四)公示、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在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阜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阜南县公安局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或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呈报阜南县公开引进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分配安置
凡引进到我县的人民警察,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使用,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予引进。
本公告由阜南县人社局和阜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8-6721959、0558-2883888
附:1、阜南县公开引进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正面
2、阜南县公开引进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背面
2017年安徽阜阳阜南县引进人民警察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