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厦门市教育局了解到,关于发放福建省厦门市2021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具体如下:
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后只能开具毕业证明书,请考生尽量本人领取,毕业生档案袋不得私自拆封。本人领取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准考证号码。本人确实无法来领的,需亲笔书写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被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毕业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领取。被委托人领取后应当面交于委托人,不得邮寄。
2、如错过集中领取,可拨打自考服务电话(5703121)预约其他工作日时间领取。
3、请广大毕业生按厦门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原件、“八闽健康码”,测量体温(小于37.3度为合格)。进入大厅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注意与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领取完毕后尽快离开。
关于发放福建省厦门市2021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