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玉林市玉东新区教师招聘:2021年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副标题:2021年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

时间:2021-07-31 20:14:0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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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21年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1〕2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1〕33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玉市教函〔2021〕114号)精神,为确保2021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1〕2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函〔2021〕8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切实规范新生入学工作,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按时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任务。

保障机制


  成立2021年玉东新区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新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义招办”,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精神,组织和协调玉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

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国家法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新生入学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户籍地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100%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新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新生入学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推进小班化教学,有条件的学校起始年级要按标准班额编班(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不得编排56人及以上大班额班级。严格规范编班程序,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五)做好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入学。按政策落实驻玉东新区范围内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并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下同)、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等子女就读原则;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落实玉东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子女、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等优先入学原则。

  (六)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贯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为入学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据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或《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下同)地址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七)保障残疾、贫困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坚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三残”儿童等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原则。

  (八)做好公、民学校同招工作。全面推行公立与民办学校同招政策原则。

  (九)坚持加强疫情常态化下防控和健康招生原则。

  (十)城区小学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原则。

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2021年秋季学期玉东新区辖区公办中小学。玉东新区辖区内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参照本方案同步开展招生工作。

小学新生入学规定


  (一)入学对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小学入学须满6周岁。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含此日)以前出生。因此,各小学不得接受2015年9月1日(含此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

  1.具有玉东新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含当日)前。

  2.驻玉东新区范围内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等。

  3.玉东新区范围内公安烈士以及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等。

  4.玉东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子女等。

  5.玉东新区范围内,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及参与玉林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等。

  6.符合玉东新区范围内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各小学要确保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儿童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儿童未到学校报名的,由社区及学校督促其父母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入学。

  (二)各小学具体服务范围及对象

  1.城区小学

  玉东新区范围内截止2021年5月1日前未交付使用的小区楼盘均不列入招生范围。

  (1)玉东小学

  路段范围:祥和路(玉东大道至教育东路段)以东,教育东路(祥和路至文体路段)以南,文体路(教育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以西,玉东大道(文体路至祥和路段)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及楼盘:金桂丽湾小区(社区)

  入学对象:①户口在富林·金桂丽湾小区(社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100%房产并入住的适龄儿童。②户口在富林·金桂丽湾小区(社区)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100%房产、入住并三代合户满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2)玉东第二小学

  路段范围:二环东路(人民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以东,玉东大道(二环东路至棠梨路段)以南,棠梨路〔玉东大道至人民东路段〕两边,人民东路(棠梨路至二环东路段)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和楼盘:石棠社区、中建时代广场(伴山壹号)、天元翡翠、万盛中央公园、华泰城、万盛中央公馆、和馨园、奥园广场、玉华苑A区。

  入学对象:①户口在石棠社区的适龄儿童;②户口在上述范围内,父母(或监护人)在中建时代广场(伴山壹号)、天元翡翠、万盛中央公园、华泰城、万盛中央公馆、和馨园、奥园广场、玉华苑A区等小区有100%房产并入住的适龄儿童。③户口在上述小区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100%房产、入住并三代合户满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3)玉东第三小学

  路段范围:棠梨南路(横二路至人民东路段)、棠梨路(人民东路至自强路段)、文体路(文苑路至自强路段)以东,自强路(棠梨路至文体北路段)、文苑路(文体路至龟山路段)、以南,龟山路(文苑路至人民东路段)、秀水路延长线(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以西,横二路(秀水路延长线至棠梨南路段)、人民东路(秀水路至龟山路段)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和楼盘:泉塘社区、金域华府、中鼎华景园、皇庭世家、颐景家园、富林双泉佳园、富林双泉雅苑、奥园花园、奥园康城、丽园小区、新茂里小区(茂林镇三中教师新村)、吉营吉府、阳光城。

  入学对象:①户口在泉塘社区的适龄儿童;②户口在上述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金域华府、中鼎华景园、皇庭世家、颐景家园、富林双泉佳园、富林双泉雅苑、奥园花园、奥园康城、丽园小区、新茂里小区(茂林镇三中教师新村)、吉营吉府、阳光城等有100%房产并入住的适龄儿童。③户口在上述小区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100%房产、入住并三代合户满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4)玉东实验小学

  路段范围:棠梨路〔玉东大道至人民东路段〕(棠梨路两边小区楼盘除外)、东秀路(教育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以东,玉东大道(棠梨路至东秀路段)、教育东路(东秀路到金榜路段)以南,金榜路(教育东路至文苑路段)、文体路(文苑路至自强路段)以西,文苑路(金榜路至文体路段)、自强路(文体路至棠梨路段)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和楼盘:东城经典、东方一品、鑫盟盛景、维也纳国际、杏林居、祥隆花园。

  入学对象:①户口在上述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东城经典、东方一品、鑫盟盛景、维也纳国际、杏林居、祥隆花园等小区楼盘有100%房产且入住的适龄儿童。②户口在上述小区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100%房产、入住并三代合户满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5)玉东第四小学

  路段范围:二环东路(玉东大道至教育东路段)以东,教育东路(二环东路至祥和路段)、名榜路(祥和路至文体路段)、第四小学路(暂名)(文体北路至和睦路段)、教育东路(和睦路至东秀路段)以南,东秀路(教育东路至玉东大道路段)以西,玉东大道(金榜路至二环东路段)以北范围内(除玉东小学路段范围)。

  具体社区和楼盘:东盛华府、领东国际、盛东国际、永基.世纪名门、同德苑、富林.金桂悦邸、中鼎中心智慧森林城、玉华苑B区、碧桂园御东府。

  入学对象:①户口在上述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东盛华府、领东国际、盛东国际、永基.世纪名门、同德苑、富林.金桂悦邸、中鼎中心智慧森林城、玉华苑B区、碧桂园御东府等小区楼盘有100%房产且入住的适龄儿童。②户口在上述小区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100%房产、入住并三代合户满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6)玉东第七小学

  路段范围:二环东路(江滨路至人民东路段)以东,人民东路(二环东路至棠梨南路段)、横二路(棠梨南路至纵五路段)以南,棠梨南路(人民东路至横二路段)、纵五路(横二路至大囊路段)以西,横七路(纵五路至纵一路段)、纵一路延长线(纵一路至江滨路段)、江滨路(纵一路延长线至二环东路)以北范围内。

  具体社区和楼盘:大囊社区、东方巴黎湖岸。

  入学对象:①户口在大囊社区的适龄儿童;②户口在上述范围内,父母(或监护人)在东方巴黎湖岸小区有100%房产并入住的适龄儿童。③户口在上述小区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100%房产、入住并三代合户满三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2.社区小学

  (1)希望小学

  范围对象:金谷社区居民子女;符合就读条件的美好家园小区住户子女。

  (2)长望小学

  范围对象:长望社区居民子女;符合就读条件的幸福家园小区住户子女。

  (3)茂林镇中心小学、榕楼小学、陂耀小学、陂石小学、新寨小学、山殿小学、大芦小学、和睦小学、鹿塘小学、沙井小学、湘汉小学、车垌小学、鹿峰小学、泉东小学、泉旺小学、鹿潘小学

  范围对象:学校所属社区居民子女。

  (三)报名入学类别及所需审核的材料

  1.A类:地段生入学。

  凡具有玉东新区户籍〔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含当日)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符合上述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为地段生。

  (1)玉东小学、玉东第二小学、玉东第三小学、玉东实验小学、玉东第四小学、玉东第七小学按照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公布的服务范围及入学条件,接受地段内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并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①石棠社区、泉塘社区、大囊社区的适龄儿童入学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b.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如适龄儿童户口挂在亲戚等户口本上的,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②各小区楼盘的适龄儿童入学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b.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c.相关房产证明:父母或祖辈的100%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d.入住证明:业主入住证明并附最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据。

  注:玉东新区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如未实际入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玉东新区辖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入学规定:第一,适龄儿童户口所属单位集体户和实际居住房产均在玉东新区,则安排在其实际居住房产所属地段范围的公办小学就读;第二,如父母在城区(指玉东区内及区外)无房,实际居住在集体户口登记住址,可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开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则安排到单位户口所属地段范围的学校就读。第三,其他情况,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2)社区小学按照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公布的服务范围,接受地段内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并审核报名材料。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

  2.B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驻玉东新区范围内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军烈士子女;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等子女;玉东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玉东新区范围内,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及参与玉林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等入学。

  此类政策性照顾生在网上报名,并到玉东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材料。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③军官证、部队师级(县民政局以上)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涉及军事秘密的只看不收);高层次人才引进证明材料;疫情防控一线相关证明材料等。

  3.C类: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借读报名可在网上报名,也可现场审核材料时报名。

  C1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独立房产、实际入住并有合法工作,且持有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等(三项提供其中一项);⑤经商、务工证明(经商的提供经商营业执照;务工的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⑥入住证明:业主入住证明并附最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凭据。

  玉东新区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C1类实际入住情况进行入户查看。

  C2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玉林城区内经商或者务工,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固定租赁住所并持有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玉东新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和房产相关证明材料;⑤务工或经商证明(经商的提供经商营业执照;务工的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

  学校对C1、C2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基本分值(50分)

  ①《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5分);

  ②户口本: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5分);

  ③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10分);

  ④合法居住场所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15分):

  a.自有房产(15分):居住类房屋的不动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b.租住房(10分):房屋租赁合同(3分)、房东房产证书及身份证(7分);

  ⑤合法经商、务工证明两项材料之一(15分):

  a.经商:工商营业执照(15分);

  b.务工:合法的劳动合同(5分)、最近三个月的工资流水账(5分)。

  加分(10分)

  ①玉林城区内经商或工作每年1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②购买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为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不享受随迁子女待遇。

  (四)入学顺序

  根据学位情况优先录取A类和B类适龄儿童入学,统筹安排C类适龄儿童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或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入学,C类适龄儿童如不服从统筹安排,可选择回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报名就读。

  (五)报名、审核、审批、录取程序

  1.城区小学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7月30日。

  (2)报名方式:统一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入学专栏进行在线填报(网址:http://yz.yledu.net.cn/),网上没有报名的,可在规定审核材料的时间内现场报名。

  (3)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自行打印《2021年新生个人信息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学校安排分批错峰到校,家长(仅限1名)携带信息表及相关材料于7月31日—8月1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和量化打分,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已填报的信息,工作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核验签名。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工作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上报系统。

  2021年8月1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4)新生名单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2021年8月20日。

  公布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查询,网址:http。

  (5)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时间:8月21—22日

  地点:录取学校

  2.社区小学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7月30日;

  (2)报名方式:学校现场报名(包含地段生和借读生)并提交报名材料;借读生由玉东新区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全区社区小学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3)负责审核材料的负责人须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4)新生录取公布时间:2021年8月20日。由各学校通过张榜等方式公布新生名单。

  (5)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时间:8月21—22日

  地点:录取学校

  3.其他规定

  如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学校不能保证提供新生学位,不再视为户口所在地学校规定的入学服务对象: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②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但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③已入小学就读且注册办理有学籍的;④适龄儿童不到户口所在服务学校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关于转学插班生问题


  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转学要求需要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

  (一)转学条件

  1.在外就读转回:玉东户籍在玉东新区外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要求转回玉东就读。

  2.同区转学:原则上玉东新区范围内不允许转学(学位紧缺的城区学校转到学位空余的城郊学校除外)。

  3.其他情况转入: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子女;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

  (二)转学办理

  1.时间:8月5—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玉东三中(初中)玉东二小(小学一组、二组)

  3.所需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

  ②学生学籍信息卡

  玉东新区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于8月8—10日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招生工作人员把复核结果通知家长。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请在原学校就读,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区义招办根据学校学位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插班就读。

关于规范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方法


  适龄儿童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申请送教上门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和申请书,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送教上门。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关于挂户口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


  适龄儿童户口挂非直系亲属家,且房屋所有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不能作为就近登记入学的依据,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关于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问题


  依法保障玉东新区范围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准确掌握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情况,参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70号)的要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置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坚持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结合我区本地实际,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小组,制定招生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健康招生,平安入学。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责任制,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进行审批。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要做好招生期间的服务工作,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

  (三)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好新生学籍,完成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入籍工作。规范学籍管理和监控,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新生学籍必须按照玉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录取名单办理,未经审批录取的,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一律不予办理学籍。对已经达到大班额的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得接受转学的学生。

  (四)加强疫情防控。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新生入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新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五)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审批程序;按地段计划招生,对报名入学材料严格审核,把握好年龄关、地段关、学位关,杜绝出现超大班额。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出现大班额。对于违反招生政策的,都要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尽量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责任,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七)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

  (八)严厉打击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入学行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造、伪造国家机关的证件、公文、印章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证件等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对家长是公职人员、参与造假的公职人员和社会机构,将造假情况通报到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和纪委监委,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严格新生入学工作纪律。实行“阳光招生”,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规范招生入学审核、审批流程,把握好年龄关、地段关、学位关。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出现大班额。

  (十)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制定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信息登记和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录取。

  (十一)保障特殊群体新生入学。科学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新生入学政策。关心和关爱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三残”儿童等入学工作,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军烈士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英模和伤残民警的子女;玉东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的子女;玉东新区范围内,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民办学校参照本方案,根据学生意愿自主招生


  民办学校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发布招生简章、广告等宣传材料,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家长和社会。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对涉及虚假宣传和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区义招办电话:0775—2689353

  区义招办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国防大厦内办公楼2楼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

  招生监督电话:0775—2332603

2021年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小学新生入学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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