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相关人事招聘政策,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选聘优秀教师。
一、选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共20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近5年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类表彰、称号的(获奖需是县级一等奖或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职称要求可放宽至中小学二级。
(三)现任教层次、学科应与招聘岗位一致,也可以应聘低段任教层次对应学科,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要求,且符合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四)以下人员不属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优秀教师工作由区教委牵头组织实施,区人社局监督指导,招聘学校共同参与。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暂定 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址:北碚区教委110会议室(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北碚区行政中心一楼)。
3.报名要求: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录聘用文件或审批表、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经历、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好《北碚区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设定开考比例。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于当天下午5点在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具体时间(暂定6月17日)、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成绩于6月17日下午5点在报名点公布,笔试成绩前两名进入面试,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具体时间(暂定6月18日)、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参加面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的方式为上课。上课的内容为: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由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报区相关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结束后,以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职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数及报考的单位和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委和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岗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碚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毕业学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聘用等级:中小学二级聘用到专技12级,中小学一级聘用到专技10级,中小学高级聘用到专技7级,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书,若未达到相应服务年限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事项以招聘学校规定的为准)。调动手续办理时限要求,从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商调手续,超过三个月则取消选聘资格,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北碚区教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北碚区人力社保局 023-68285089
北碚区教委 023-68286362。
点击下载>>>全部附件1-3.doc
1.北碚区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
2.北碚区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3.工作经历证明
2017重庆北碚区选聘教师32名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