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新一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任务承担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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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导语】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健全资源平台,提高培训项目质量和实施水平,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厅〔201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新一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任务承担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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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地类别与申报条件

  (一)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1.申报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和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

  2.具有承担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任务的师资力量、实验实训设备和场所,能够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

  3.有长期稳定的企业实践基地,有一定数量的、从行业或企业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专教师,教师队伍“双师型”比例较高。

  4.承担过各级各类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项目,工作管理规范,培训特色鲜明,培训成效显著。

  (二)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1.申报对象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具有长期合作意愿、经济效益良好的大中型企业。

  2.所从事行业能够服务我市自贸区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先考虑电子信息产业、机械装备产业、传统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互联网经济、现代服务业、海洋经济等方面的龙头企业。

  3.拥有一批技师、高级技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高技能人才,在相关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

  4.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制度健全、保障完备,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

  5.有较好的校企合作基础,与学校有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单位)积极申报,认真填写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1)、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单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月28日(星期一)前通过EMS寄送至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办公室(厦门市思明区坑内路23号厦门市教育科学院),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440603244@qq.com。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办公室联系人:曾志斌;联系方式:0592-6265060;电子邮箱:2440603244@qq.com;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坑内路23号厦门市教育科学院502室。市教育局高教与职教处联系人:张艳丹,联系电话:0592-2135625。

  我局将以材料审核、实地察看等方式组织评估,并从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争取纳入“国培”基地,承担全国培训任务。已入选的基地不必再提出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请近年来承担过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的学校和单位积极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和单位充分总结自身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申报工作,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相关信息完整、真实。

  (二)支持省级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申报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三)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请各有关学校主动联系有关校企合作企业,告知相关信息,发动企业积极申报。

  附件:点击查看

  1.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申报表

  2.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表


申报新一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任务承担基地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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