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高州中学高考状元-2016年广东高州市公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6年广东高州市公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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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公开招聘高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1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往届生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一般要求为35周岁以下(其中岗位要求具有中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考生须留意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至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楼会议室(高州市府前北路209号,联系电话:6662562)。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允许填报一个职位。


2、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交验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要提交执业护士考试成绩单。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所有的证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提交;


7、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其资格条件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6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考生所报考职位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笔试时间:2016年9月4日9:00—11:00。


笔试地点:高州市文笔路100号高州市第四中学。


(二)面试(占总成绩40%)


1、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2、面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同分的,则一同进入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茂名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并由招聘单位向面试者发出书面通知。


面试人选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七、体检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对确定为考核的人选,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定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茂名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医学职位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招聘规定程序,被确定聘用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年聘用合同,3年内须考取执业资格,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否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凡被聘用的人员,工作满四年后才能申请调动。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违反合同有关规定,个人档案材料在2016年10月31日前未到高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或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新聘用人员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兑现待遇。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0668—6662847,0668—6662562。


附件1: 2016年高州市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2016年广东高州市公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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