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3年下半年自考转考申请办理时间及要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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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自学考试频道根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吉林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了解到,吉林2023年下半年自考转考申请办理时间及要求已公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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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转出


  申请办理时间2023年9月1日至9月6日,因故未能及时申请,须下次再申请办理,履行转考程序。

  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时间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考生只可以转考一次,确定转出后我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2.考生转入

  (一)转入流程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8月25日至9月6日)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落籍手续(联系电话0431-84658705)。

  2.在9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9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生考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完成转入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我省将电子档案退回转出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办理。

  2.转入考生应当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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