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整理了中考作文,大家可以看看满分作文都是怎么写的,和自己的作文对比一下,看看思路和遣词造句上的不同都在哪里,在平常多加以练习,一定能在作文上有大的突破!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一)
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友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亲情;我是一个痴迷者,痴迷于那华丽的钢琴!
每当自己一看见别人那纤细的手在钢琴的白键黑键上穿梭时,我的心里就有一丝的羡慕,羡慕她们的手能弹出那么优美的曲子,羡慕她们的手能轻松的在上面移动,在我心中,她们的手永远是不平凡的!
然而,痴迷于钢琴的我,由于过度痴迷,开始了学习钢琴的旅程,刚开始,我的手属于钢琴中的“幼儿阶段”,在黑键白键上的手很是僵硬,但是既然已经选择了钢琴,那就得为之而奋头,而努力,然后的几天里,我做到了自己心目中“奋斗”的含义,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前的我总得睡懒觉,而现在的我每天一清早就从暖和的被子里爬出来,不停的练琴,练到手都隐隐作痛了还是不肯罢休,有时居然练得手发麻,没有了知觉,但是手还是在钢琴上移动,一次,我居然放下了自己最爱的电脑,去刻苦的练琴,不知不觉中,身子竟然还随着自己弹奏出来的曲子晃动,弹完一首曲子后才发现自己已经我完全被钢琴上的白键黑键所迷惑,更具体点说,那就是“走火入魔”,而且更加令人好笑的是,在上课的时候,我自己都会不经意间在桌子上比划着,弹《爱丽丝》,仿佛已经无法离开它了,说起《爱丽丝》,是我自己太迫不及待的想要学习,才会提早自学完成。
爸爸问:“为什么那么喜欢弹琴?”
我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就是弹钢琴,这也许是上天注定的吧!”
老弟问:“姐姐,我感觉你好喜欢弹钢琴呀!钢琴真就那么好玩吗?”
我答:“如果你长大后爱上一样东西,你也会这样痴迷于那样东西的,所以啊!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了。”我总会一边摸着弟弟的头,一边告诉他,回答他的问题。
我从来都没曾想过,自己会痴迷一样东西这么这么久,或许正像我回答爸爸说过的一样,是天生注定,又或许……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二)
我是谁?我究竟是谁?
经过长时间的思索之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并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我是一个经过ISO国际认证的中学生超级球迷。
从我认识足球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定要做足球的追随者。其原因很简单,就是我在这项力与美相结合,并且结合了速度、力量、技术、战术等多方面因素于一身的运动中找到了真正的自我,找到了快乐,所以我喜爱足球。
和许多球迷一样,我为足球哭过、笑过、悲过、喜过。
第一次看球的情景我至今难以忘却。那还是6年前的事,我刚上小学一年级,在期末考试前两周,也就是6月10号,法国世界杯开幕了。我得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届世界杯我非看不可。原因只有一个:我上小学了,该看足球了。家长坚决反对我熬夜看球,但是,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第一次和家长顶嘴。好在我“申请”到了看球的权力。当晚,我便看了98法国世界杯的揭幕战:巴西——苏格兰。比赛过程中,我深深被巴西巨星舞蹈一般的球技吸引了,罗纳尔多的突破,罗伯特卡洛斯的远射,都使我心头为之一振。这场比赛的最终结果是巴西队以2:1战胜了苏格兰。从此,我又看了将近20场世界杯比赛,并且找到了自己除中国之外最喜欢的球队——意大利队。更主要的是,从此,我和足球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为球狂,我为球泣。在我的看球,至今有两次伤心地落下了泪。第一次为足球落泪是在2000年荷兰、比利时共同举办的欧洲杯上。我最喜爱的球星意大利前锋维埃里,和意大利队发挥出了非凡的水平。从小组赛起,便勇猛过人。在四分之一和半决赛中更是表现突出,闯进了决赛。我真是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等到了那场比赛。对手是法国队,本来意大利有无数次的破门良机但都没有把握住,比赛拖入加时赛。就在意大利后防线疲惫不堪的时候,法国队左路一记传中,特雷泽盖中路接应,一蹴而就,皮球穿过了图尔多的十指关,让意大利队瞬间死亡。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我哭了,我从没有这么伤心的哭过,这次我也第一次感受到为自己新爱的事物哭泣的感觉。
第二次流泪是激动的泪,那是三年前的事。中国队在2002年世界杯预选赛中,最后一场对阵卡塔尔,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进行,只要这场比赛胜利,中国就能顺利进入2002年韩日世界杯。令人欣慰的是,中国队以3:0完胜了卡塔尔,顺利进入了世界杯,这也是中国队首次进入世界杯。多么令人骄傲啊,可能这对欧洲强队来说没什么,但是,对于我,对于千千万万中国人,它的意义是非同寻常的,这是我们首次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激动得哭了,这也是我头一次因为祖国的成就而喜极泪下,我感受到我懂得了祖国的意义。至今我还记着那天是2001年10月13日。
我不仅爱看球,更爱踢球。在小学我便经常踢球,上了初中虽说学习紧了,但是足球仍是我每日的必修课,这也成为了我锻炼身体的主要方法。只有跑得大汗淋淋我才痛快。受齐达内和维埃里的熏陶,我以脚法细腻和速度快着称,天生是块当前锋的料。你若不信,看看我的百米成绩,12秒91和刘翔一样,你说快不快。迄今为止,我已打入了自己业余生涯中的第64个进球。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数目将超过1000个。
足球已经成为了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足球这个世界第一运动将会和我度过一生,我会继续对它痴迷下去,让我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超级球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三)
高尔基云:“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张海萍云:“读好书,好书读,书读好。”要读就一定要读好书,好书使人进步,使人快乐。
我家有很多书,作文书,童话书,文言文,辅导书,文学书……其中,我最喜欢看作文书和童话书。看书的时候,我会很入神,全身心地融入书的海洋。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啃着《安徒生童话》,妈妈气呼呼地摇了摇我,我不满地叫道:“干什么呀,我才刚刚看呢!”妈妈满脸的疑惑:“什么可我半小时前就叫过你吃饭,又敲门叫了几声,你理都没理!”“啊!”我不知所以,眼睛又瞟向了童话故事。妈妈生气地一下子拿开书,大声说:“你要看到什么时候快吃饭去!”我吐了吐舌头,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吃饭去了。
虽然家里的书都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但我每次捧起他们,就好像第一次看一样兴奋,而且,我一看起书来就停不了,特别是看到精彩之处,那可真是除了书,什么都忘了。寒假的最后几天,我闲着没事做,就把书搬出来,细细咀嚼起来了。每当夜阑人静之时,更是我读书的好时光。当我看到精彩的地方,不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我都要把它读完,这样子也就免不了被爸爸妈妈“臭骂”一顿。有一次就是这样,我一拿起书便被其中行云流水般的美妙文字深深吸引住了,不知不觉就十二点多了。老爸看到我房间的灯一直亮着,特地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教训”了我一顿,可惜我在他的“教诲”声中已呼呼大睡了。
每次出去逛街,路过书店时,拿种书才有的独特的清香都令我情不自禁地走进去瞧瞧,有时,为了一本我心仪已久的书,我可以每天去那里看上几十页,直到读完。我常想:如果书店的老板是我们家亲戚的话,我久能够随时随地看我喜欢的书了,那该多好啊!
正如五柳先生语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看书使我痴迷,书会带给我许多的乐趣,许多的知识。让我们一起飞向书的海洋,和书本一起遨游世界吧!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四)
巴尔扎克曾说过:“痴迷于某个事物的人会取得令人惊讶的成就。”人们会痴迷很多东西,有的人痴迷打游戏,有的人痴迷音乐,有的人痴迷电视……而我痴迷于课外书。
遨游在书的海洋,从最初丰富多彩的童话到多姿多彩的作文,再到现在回味无穷的小说,无一不是我的最爱。我吃饭读书,睡觉读书,就连做作业时也在偷偷读书,就说那一次吧。
星期六的晚上,我吃过晚饭后,做着作业,虽然我表面上在做作业,可心里却想着那本新买的《格林童话》:“我刚看到哪里来了?哦,看到白雪公主那里来了,王后叫猎人去杀死白雪公主,还叫猎人把白雪公主的肝和肺来做证据……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一想到故事情节我就不由得心痒痒,想着想着竟无意之中把《格林童话》拿出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页两页……哦,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王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真是一个美好的结局……”
看完了《白雪公主》我突然感觉有点不对劲,静下心来,只觉得背后一股阴风传来,妈妈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啊,不好老妈来了以痴迷为题的作文4篇以痴迷为题的作文4篇。”我心中大叫不妙。慌慌张张地把书收好,做出一副做作业的乖乖样,可这哪里逃得过妈妈的火眼金睛,只见门被打开,“如来佛祖”老妈驾到,怒气冲冲地说:“你这贼子,竟敢做作业看书,该当何罪?”我眼神飘乎地望着四周,哼着小曲说:“今天的天气真好呀”最终我和“如来佛祖”大战了三百回合,我遍体鳞伤,孙悟空纵然有七十二变,但还是逃不过如来佛的手掌心,没办法,我只有乖乖投降,“凶器”《格林童话》也被上缴国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不过,嘿嘿,幸好俺老孙有先见之明,后面还有援军——《伊索寓言》呢!等妈妈走后,我又拿出《伊索寓言》看了起来,真不愧是狗改不了吃屎呀!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五)
岁月如歌,传唱人生百态;岁月如涛,卷起滚滚红尘;岁月是一双铁手,却带不走镌在心底的那份痴迷……
我从小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没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来了,或是在沙发上来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来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跃,穿梭在餐桌、茶几、冰箱之间。尽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独自忧郁,只能等待母亲回家后的拯救,我还是乐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吗?”母亲每次都是满脸无奈,只能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慨叹。
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了,家里经不住我的兴风作浪了。但冒险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脑海里。像个男子汉一样来场说走就走的冒险成了绷在我心里怎样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发了。为了浪漫,为了成为男子汉,为了心中的痴迷。出发!锁好家门,踏上单车,穿过人流,踏上山路,怀着少年的憧憬与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顶。
迎着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我挣扎着爬上了山顶,强挺着腰板,立在峰边。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风光,只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浩然之气,对着天空放肆大笑。天边,那片赤红色的朦胧,晕染着我的痴迷。
当我带着满脸快意转过身,猛的瞥见一个肥胖,颤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样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静静地注视着我,带着欣慰的笑,和满脸晶莹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头,笑里带上了一丝温柔:“累了吧,跟妈回家。用不用妈背你?”——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战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觉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脏。我从她那平静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见了——看见了我所谓的浪漫,情节究竟多么可笑。
她轻轻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时候那样。突然,阵风吹起了她的一缕银发,此刻,我憣然醒悟,不变的不仅是我这份痴迷,更是她那份痴迷,在夕阳下,折出万丈光芒。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六)
与风共舞,直上青云,心中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的上下翻飞,看见它们点缀天空,心中洋溢起无限痴迷。对我来说,最幸福温柔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亲手放飞每一架风筝,看见风筝点缀在炫丽的空中,飞得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姿态。
“妈妈,看那只飞得多高啊!”我惊羡地喊。
妈妈只是柔柔地一笑:“你也可以啊!”
“怎么可能,我的风筝还没起飞呢。”
“哪一只风筝不是从地平线一点点飞上高高的天空的?妈妈相信你!”温柔又笃定的眼神,给我自信与力量。
我的行动,妈妈的神态,心中的感受,简约而细腻,我牵着风筝奔跑,风呼啸在耳际,看妈妈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度,我的心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风筝乘风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但只是一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过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都是因为它们失败但绝不放弃,我再一次牵起风筝,再次起飞,跌落起飞……终于,风筝晃晃悠悠地飞起来了,我慢慢地转动线轴,风筝像蜗牛一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的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一点点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一只风筝努力的向上飞,湛蓝的天空下,妈妈的笑脸在四处撒播的金黄色光线中很美很美。
现在,天空中飞得的那只是我的风筝,是的,它成功了,成为真正的王者,妈妈兴奋的说:“太棒了,我再去给你买线。”
看着她胖胖的背影,我眼中泛起一层白雾,天空中风筝只剩轮廓的蓝点。“妈,不用了。”我轻轻扯断那根不断企图向上争脱的线,只剩手中空荡的线轴,它拥有天空的颜色,也许天空才是它的归宿,那么就让它飞吧,只剩我在原地痴痴的望着,不变的是心中那份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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