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态系统是城市人类与周围生物和非生物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类具有一定功能的网络结构,也是人类在改造和适应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特殊的人工生态系统。
不同于自然生态系统,它注重的是城市人类和城市环境的相互关系。它是由自然系统、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所组成的复合系统。城市中的自然系统包括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环境,如阳光、空气、淡水、土地、动物、植物、微生物等;经济系统包括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的各个环节;社会系统涉及城市居民社会、经济及文化活动的各个方面,主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个人与集体之间以及集体与集体之间的各种关系。这三大系统之间通过高度密集的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相互联系,其中人类的管理和决策起着决定性的调控作用。
我国目前全面加强生态建设和维护,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我们必须看到,生态问题依然存在,依然影响并制约社会的健康向上发展,尤其是城市生态灾难:城市空气质量较差,水污染严重,垃圾处理能力不够,交通拥堵等,严重制约了城市宜居目标的实现,引发疾病的增加、社会的不稳定,所以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城市生态灾难问题。
首先,城市生态灾难的产生与城市发展理念密切相关。在一段时期内,我们对于城市发展的界定局限于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职能的健全,城市形象的宣传,城市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忽视了城市生态建设,甚至在部分地区,采取牺牲城市生态健康的方式实现经济的发展,例如:在城市周边不合理或者过度建立环境污染企业等。
其次,城市生态灾难的产生与城市群体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够有一定关系。环境属于大家,环境服务大家,环境的维护也就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够,立足于个人利益或者个人方面,无意识的实施破坏环境的行为,未能认识到个体危害性不大行为的叠加会带来整体环境的严重破坏。
再次,城市生态灾难与城市规划不合理有关,这一点在城市交通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城市职能区域和生活区域如何进行分布,直接决定了城市交通流行和交通压力,如果城市功能过于分散,在上下班及节假日时间节点上,必然会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北京成为“首堵”就是的体现。
关于城市生态的发展,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原则,本着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着力优化和完善:
第一,要树立科学的城市发展理念,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有了绿水青山,就有金山银山。将经济和生态共同作为城市发展的目标,不可为了经济的短期跨越,牺牲长期生态利益,应该在保证城市生态的前提下发展经济,甚至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和特色,发展生态经济和绿色经济,比如,三亚地区就可以着重发展生态旅游。
第二,要培养市民的生态环境大局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着重的是要树立起小个人,大城市的观念,明确个人行为对整体环境产生的影响,以此来约束和引导个人行为,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不仅要成为一句响亮的口号和一种理念,更要成为具体的行动和事实。
第三,合理规划城市布局,有效分配城市职能。实施城市居住区域和生产区域的交叉合理分配,并采取公共交通优先的原则设计城市交通线路,根据城市环境承受能力,合理的采取机动车许可控制制度,工业污染企业控制制度等。
生态城市建设有利于实现城市经济跳跃式发展;有利于保护自然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产业结构,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有利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