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注册
首次参加北京自考的考生,需要先进行网上注册。
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新生注册于每年3月、9月的自考报考期间开放,通常时间为3月1日9时至4日17时、9月1日9时至4日17时(偶尔会有调整,具体时间以当期报考通知为准)。注册开放期间,考生在北京自考首页上点击“开始自考”,填写网上注册信息,按要求上传电子版照片(蓝底证件照,像素不小于400×576)。注册的具体流程及安排见当期报考通知。
特别注意的是,准考证上的照片将作为今后毕业证照片使用,并且一旦上传成功,不得再更换,考生需要特别谨慎,拍摄或选取合适的照片上传。
网上报考课程———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考生可用身份证号或邮箱地址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入个人中心报考课程。新生需要在注册开放期间,至少报考一门课程。
注册审核———报考课程完成后,请查看“注册信息审核须知”,审核通过后,个人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不可更改,考生可完成缴费。注册信息审核不通过的,依情况在新生注册时间内可重新上传注册信息,完成注册审核。新生注册结束后,不可重新上传注册信息。具有北京市户籍和具有《北京市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信息以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实信息为准;现役军人信息以军队核实信息为准。
网上缴费———考生在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新生未完成以上任一环节,注册均无效,报考资格将被取消,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课程
网上报考、缴费———考生可于每年3月、9月的自考报考期间登录北京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当期笔试、非笔试、实践类课程的报考与缴费。4月、10月北京自考的笔试课程报考时间分别为3月1日、9月1日(偶尔会有调整,具体时间以当期报考通知为准)。非笔试课程的报考时间分别为3月11日、9月11日:每期考试的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北京自考首页(zikao.bjeea.cn)。
查询考试时间、地点———报考结束后,考生需要在个人中心中查看“准考证”,了解各科考试的具体地点(考点学校,考场等)。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各专业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试地点、时间由主考学校安排,确定后会在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栏目公布,或者在考生个人中心里查询,报考了非笔试及实践考核课程的考生要及时关注。
3.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照报考通知规定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其中,非笔试课程(含“笔试+实践”课程实践部分)打印时间,请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自学考试”栏目中相关通知,并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方式为网上打印,要求普通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考试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参加考试
考试时应携带与注册类型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若干。可以携带尺子、橡皮等文具。不要携带任何通信工具进入考场。需要注意: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允许交卷,不可提前交卷离场。
三、查询成绩
每次考试的报考通知里都有具体的成绩发布时间。其中,4月考试成绩于6月上旬公布,10月考试成绩于12月上旬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期考试成绩。如需要申报成绩复核,可在《成绩通知单》显示页面点击“申报复核”按钮,然后选择课程,时限为自当期考试成绩发布当天开始五日之内,过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于复核申报结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反馈。
四、撰写论文
申报条件:凡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方可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
大部分专科专业的考试计划中无毕业考核(实习),全部课程合格后可直接办理毕业。专科专业的考生可在专业计划中查看是否有毕业考核(实习)课程。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论文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申报及缴费于笔试课程成绩发放后第3日开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部分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手续。
凡未能顺利完成申报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录课程问题等),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审定表”,并进行网上缴费。
到主考学校报到———申报成功的考生按照论文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主考高校报到。部分专业毕业论文的相关注意事项(如选题说明、指导教师安排等)会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信息发布台”栏目公布,申报了毕业论文的考生需及时关注。
撰写论文及答辩———主考学校安排指导教师对考生进行论文写作指导,并组织答辩。
查询成绩———6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同年与10月份考试成绩一同发布;12月份申报的专科毕业考核(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次年与次年4月份考试成绩一同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进入个人中心查看。成绩通过者可按照要求申办毕业手续。
五、申报毕业
申报条件:①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包括:笔试(含加考课),非笔试,实践环节(实习、实验,上机,课程设计,专科毕业考核或毕业临床实习与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等),成绩合格。②思想品德合格。③本科专业的前置学历符合要求。
凡申报本科毕业的考生,其前置学历(含本科结业)都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验,查询不到结果的,考生需在学信网做学历认证。网上申报毕业时,系统会提示考生上传学历查询或认证结果的图片。(详见当期毕业办理手续的通知)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毕业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时间在6月10日开始,下半年申报时间在12月10日开始。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申报无需缴费。
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去现场初审,;未通过系统自动审核的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的要求,带齐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初审。
每次毕业办理的具体安排见当期毕业办理手续的通知。
资格审核———市自考办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复审。此环节不需要考生参与。
领取证书———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区自考办领取证书。一般6月申报的,7月中旬领取。12月申报的,次年1月中旬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点击自学考试自考证书查询)查询自己的自考毕业证书信息。当期的毕业证书信息,一般在申报后的次月中旬(晚次月底)可查。
六、申报学位
申报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②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课程、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初步能力。除此之外,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外语合格成绩。
部分学校,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传媒大学还有具体要求。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一年办理两次学位申报(3月、9月各一次),3月份申报时间为:3月17日—23日,9月份申报时间为:9月17日—23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及缴费。每次学位申报的具体流程见当期学位申报通知。
照片采集———考生按照学位申报通知及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拍摄照片。
资格审核———主考学校审核考生学位申报资格。
领取证书———考生按照网上申报凭单上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自考办(部分专业到主考学校)领取证书。一般申报半年后领取。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www.cdgdc.edu.cn)(点击中国学位证书查询)查询自己的学位证书信息。
七、办理考籍业务(有需要的考生才需办理)
1.考籍定义:自考考籍指的是考生的基本信息、成绩信息、转出、转入、免考、接考等,考籍办理指的是考生办理转出、转入、接考、免考、开具证明等业务。考生一旦注册报考成功,基本信息就保存于计算机系统里,后续的报考、考试记录、成绩等信息也自动记录,无需考生办理。因此,只有考生在北京获得一门合格成绩后,确实需要办理转出、转入、免考、接考、开具证明等才办理,不是每个考生都需要办理考籍。
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或符合水平证书、资格证书免考条件的,免考自考相关课程,叫免考。具体能免考的课程见“办理考籍须知”第4条.
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参加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叫接考(也叫专接本、接本、续本)。一般情况下,要接考自考本科,需办理接考手续。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北京自考准考证、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到市自考办办理接考手续。一些专业不需办理接考手续,具体见问题“办理考籍须知”的第2条。
转入———考生在外地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离开外地到北京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入手续。考生应先在北京注册报考并取得北京自考准考证,再到原报考地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待转入考籍档案到达北京后,档案到达信息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考生可进入“自学考试”栏目的“外省考籍转入查询”,查询本人考籍档案到达信息。考生在网上“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转出———考生在北京取得自考合格成绩(考籍),因故须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可按其在北京市考试的专业分一个或多个专业转出考籍,也可将全部专业转出。考生在网上“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
自2016年1月1日起,自学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电子转考。考生档案不再通过机要寄送,而是通过国家统一平台加密传送。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考籍转出工作在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统一办理,考籍转入工作在每年3月1日—31日和9月1日至30日办理。为保证北京自考生的利益,方便考生办理转考,北京自考办在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期间,均可申请办理转出、转入手续。但须注意:北京市办理完的结果,必须在全国转考平台统一开放时间转出档案、接收外地档案。
因此,3月11日、9月11日起,考生方可在外地查询转出信息,在北京考试院网站查询档案到达信息。
出具证明———包括为考生出具成绩证明、毕业证明、出国介绍信等业务。需要办理出国成绩翻译手续的考生,考生在网上“考生个人中心”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市自考办审核确认后开具出国成绩证明和介绍信,考生持成绩证明和介绍信,到指定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翻译件经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审核盖章后方有效。
2.考籍办理方式:网上申请。考生进入北京自考首页(http://zikao.bjeea.cn),登录个人中心,点击“考籍业务办理”,进入系统。点击需要办理的业务,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即可完成业务办理申请。本系统需登录考生个人中心,通过本系统提交的申请均视为考生本人申请,请考生注意保管好账户和密码,防止外泄。
3.办理时间:
系统全年开放,可随时申请。毕业办理及档案整理期间(6月16日至8月31日,12月16日至2月29日)提出的申请,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受理;其他时间段提交的申请,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部分业务为自助办理模式,由系统实时审核处理,请注意系统中的提示。
4.查看结果。考生先在“考籍业务办理系统--查看我的申请记录”中查看申请受理结果,若受理结果为已办理的,考生可在“个人中心-我的考籍”中,查询业务办理的详细信息。若受理结果为“不予办理”,说明考生不符合办理条件,未通过审核。
5.开具、领取证明。免考、接考、考籍转出、考籍转入等业务,不再提供证明信。需要开具自考各类成绩单、证明信的,可在自考“个人中心”在线自助开具,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6.考籍相关政策汇总:
关于北京自考免考、接考、转考的文件政策汇总
一、关于考籍办理的整体介绍
考籍办理包括免考、接考、考籍转移(转入、转出)、开具证明信。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selfstudy/kjbl/
二、免考
1、总体规定
文件标题: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selfstudy/zkzc/2017/0901/67895.html
文件主要内容包括:学历证书免考自考课程,,含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免考英语一、英语二
2、高校在校生
文件标题: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本科专业免考规定的通知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zk/zkzc/2010/0903/10587.html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CET6)
文件标题:关于大学四、六级成绩不再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课程的通知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selfstudy/zkzc/2017/0901/67896.html
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文件标题: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衔接的通知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selfstudy/zkzc/2017/0901/67901.html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伦敦三一学院英语口语等级考试(GESE)
文件标题: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基础科)(专科)中口语课程与证书课程衔接的通知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zkkd/2018/0413/70144.html
6、北京英语口语证书考试(BOEC)
文件标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基础科)(专科)有关课程证书衔接问题的通知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zkkd/2018/0312/69773.html
7、剑桥商务英语证书(BEC)
文件标题:关于调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英语”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
网页地址:http://www.bjeea.cn/html/bjeeagg/2011/0107/14593.html
三、接考
1、关于各本科专业的接考规定,请登陆专业计划查询系统(http://zkxcx.bjeea.cn),在“接考规定及加考课顶替”一栏中查询。
2、北京自考、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自考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生接考自考相同专业本科不需办理接考手续。
3、只有一个接考款别的自考本科专业,不需要考生办理接考手续,法律(独立本科段)除外。具体的专业列表见每期毕业时的“热点问题解答”。
四、考籍转入、转出
自2016年1月1日起,自学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电子转考。考生档案不再通过机要寄送,而是通过国家统一平台加密传送。市自考办在办理考籍转出时,考生需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及考生的北京自考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前来办理,自考办不再向考生出具考籍转移介绍信,办理考籍转入时,也不再要求考生出示考籍转移介绍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各省市考籍转出工作在每年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统一办理,考籍转入工作在每年3月1日至31日和9月1日至30日办理。
为保证自考生的利益,方便考生办理转考手续,北京自考办在全年的考籍办理日(每周二、周四)均可为考生办理转考业务,并在以上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寄出、接收考生档案,请考生注意安排转考办理时间。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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