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和录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报考经济金融、会计、法律、计算机、管理、统计和英语专业的人员按报考专业进行单科专业科目考试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上午9:30-12:00(与总行直属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同时进行),其中,9:30-10: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30-12:00为单科专业科目考试。报考其他专业(理工科、安全保卫、中文和小语种)的人员只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考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9:30-12: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面试,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栏。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与拟录用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组织实施,并将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有关事宜,报考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时要确保招录单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经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填写,请从报名网站下载),同时应携带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缺少证件或相关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核和录用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身体或心理状况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无法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据有关试用期管理规定取消其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