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地铁一号线事件-2019年广西南宁江南区幼升小新生入学须知

副标题:2019年广西南宁江南区幼升小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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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信息,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信息,今天®文档大全网为大家分享了2019年广西南宁江南区幼升小新生入学须知,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发布的资讯。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区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一年级须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办法

  (一)学校地段内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1.户籍要求

  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

  2.有房家庭政策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按该套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按实际居住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可按照共有产权房地址就近入学,学校优先录取独立产权且房产与户口地址一致的生源。

  3.无房家庭政策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包括三代同堂家庭),可按家庭实际居住地(含长期租住)就近入学,学校优先录取其他独立产权房生源。

  4.拆迁家庭政策

  因城市建设需要而拆迁的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按原房屋住址或实际租房住址就近入学(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城区、开发区拆迁部门的有关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房产备案证明》(同时提供)(原则交房时间必须为2019年12月31日前)等4项材料中的其中一项;

  (3)无房户、三代同堂分别提供租赁合同、祖辈房产证的复印件(同时审核原件);

  6.入学安排

  学校出现招生地段市区户籍生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人数的,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学位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制定招生细则,报教育局审批后实施。超出生源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基本条件。父母在江南区(不含经开区)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江南区辖区内(不含经开区)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同时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以便核验户籍信息;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材料。A有房家庭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房产局备案证明(同时提供)(原则交房时间必须为2019年12月31日前)等4项材料之一;B无房家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准建证》、《购房合同》及《房产备案证明》等合法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地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3.优先入学条件

  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情况下,原则上按以下辅证材料顺序优先安排入学: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获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先进个人证书(按级别高低排序);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区辖区购买独立家庭房产并居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房产局备案证明》(同时提供)4项材料任何一项,按购买、*、交房时间先后排序;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区内经商或单位工作,时间越长越优先,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交纳社保凭证(双方优于单方),按父母双方工作年限累计排序;

  (4)家庭在江南区辖区内居住时间越长越优先,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登记记录或提供暂住证最早办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的记录。

  以上证件需递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各1份,A4纸复印件各2份),报名时一并出示,不作为必检材料,以便核查和存档,并作为优先入学的依据材料。

  4.分配原则

  学校出现招生地段内随迁子女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数的,由学校根据上述优先入学条件细则进行排序,同时报教育局审批后实施。超出生源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公办学校学位已满则安排到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由政府购买学位。按优先条件进行排序,由近及远、自公办到民办进行分配。

  三、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6日、7月7日(星期六、星期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咨询电话:(本校招生咨询电话)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

  2019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时,各小学公布由江南区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地址和招生联系电话

  兴宁区教育局厢竹大道63号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壮锦大道19号4887965

  青秀区教育局悦宾路1号5826379

  西乡塘区教育局明秀西路53号2802396

  邕宁区教育局蒲庙镇和美巷15号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五象大道歌海路9号4505255

  高新区教育局滨河路1号5816544

  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洪胜路5号495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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