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潍坊诸城市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6月27日公民办园报名启动】

时间:2022-06-21 06:47:0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山东潍坊诸城市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image.png
  为科学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入园高峰,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22]56号)和《诸城市城乡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小学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1.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与协调职能,优化区域学前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公益普惠、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统筹安排”原则,立足实际,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大数据资格审核与现场审验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实施阳光招生,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2.工作原则


  坚持学前教育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由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镇街区政府统筹安排所辖公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各镇街区中心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公办幼儿园由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

  (一)统一部署。各镇街区、市直公办幼儿园要根据全市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要求,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规范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流程。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三)因地制宜。结合本镇街区、市直公办幼儿园的资源配置情况,采取督促今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加快建设进度、建成小区配套园秋季尽快投用、开发企业和社区(村居)利用其公共服务设施或集体资产改建幼儿园等各种方法增加普惠性学位,妥善安排有需求的、符合本区域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3.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新生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4.招生类别


  (一)学位类型。根据幼儿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指住宅,非公寓,下同)情况,参照市直公办小学招生类别,将我市城区(包括四环以内及临近外环的市直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以下简称城区)小班幼儿新生学位类型分为4类,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

  学位类型2: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但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学位类型3:非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

  学位类型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房且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务工并租住。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类、2类学位:户口簿(索引页、幼儿页和父或母监护人页,下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发票)、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3类学位: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发票)、居住证(非诸城籍)、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类学位:户口簿、房管部门备案至少6个月的租赁合同、城区用工单位缴纳至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或城区正常经营至少6个月的营业执照、居住证(非诸城籍)、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以上时间节点截至网上报名结束前(6月30日前)。

  (二)其它事宜。

  1.《户口簿》《房产证》的登记日期和购房合同备案时间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结束前(6月30日前)。

  2.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户口空挂的,均不作为入园依据。同一套住房在学前教育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个家庭的子女相对就近入园。用共有房产(仅限于适龄幼儿父母与适龄幼儿祖辈共有房产)报名的,监护人持有比例需高于50%(不含50%),且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独立产权房。

  3.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指临近外环的市直公办小学招生区域)无房,但祖辈房产在招生区域内,且户口在一起并与祖辈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可以用祖辈房产报名入园。

  4.外来务工租住的,尽量不要选在热点幼儿园的招生区域内租房,可到城区周边有充足学位的幼儿园招生区域内租房。

  5.企业、学校等单位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秋季集中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5.招生安排


  2022年我市适龄幼儿秋季入园工作主要分为招生报名、审核验证和新生录取三个阶段。

  (一)招生报名阶段。

  1.发布招生简章。6月17日至19日,各幼儿园根据《2022年全市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发布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包含办园性质(公办、非营利性民办或营利性民办)、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招生类别、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客户端)、报名网址(诸城市幼儿园网上招生报名系统:http://218.59.142.149:8093/system/msg/index)报名材料、招生录取办法、健康查体要求(3个月有效期)、收费项目及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公示表为准)、报名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等内容,严禁违规、夸大宣传。市直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6月19日前报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综合教育二科备案,其他公民办幼儿园报所属镇街区中心学校审核备案。

  综合教育二科审核通过后,各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居住)区宣传、门口醒目位置张贴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公布报名所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时向幼儿家长推送招生指引信息。

  新建幼儿园视筹备情况确定招生时间,并适时面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6月30日,公办、民办幼儿园同步招生。

  3.报名方式。幼儿园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城区公办幼儿园、城区参与网上招生的民办幼儿园(见幼儿园招生简章)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诸城市幼儿园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报信息,上传资料。对报名确有困难的幼儿家长,可就近到具有招生资质的城区公民办幼儿园(见附件1)寻求帮助。城区其他民办幼儿园(见幼儿园招生简章)、城乡结合部公民办幼儿园和各镇街区幼儿园采取现场报名,幼儿园要安排专人做好报名指导和服务工作。

  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潍坊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等各类人员(以上人员名单分别由部队政治工作部、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核实确认后提供)的适龄子女入园,就近就便安排到普惠性优质幼儿园。以上各相关部门收集汇总后,于6月30日前统一提交诸城市教体局综合教育二科,按规定落实优待政策。我市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协调有关幼儿园妥善安排、及时接收幼儿入园。

  4.报名要求。

  (1)城区市直公办幼儿园幼儿家长要登录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小班新生相关信息,获取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作为后期幼儿录取和入园的凭证。其他幼儿园根据各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阶段,新生信息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

  (3)报名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计入不良诚信记录,3年内取消其子女公办园入园资格。因幼儿资格审核不符、提供虚假资料、佐证材料不齐全或未按幼儿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审资料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每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或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5.招生区域划分。

  (1)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园需求,向本居住区提供普惠性服务。若有空余学位,可适当就近扩大招生范围。

  城区市直学校附属的幼儿园根据市直小学(初中)招生区域确定其招生范围,个别幼儿园根据我市实际进行部分微调。若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城区招生;其他公办幼儿园根据其划定区域招生或面向城区招生,具体招收学位类型、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等事宜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优质公办幼儿园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相对就近入园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园(市直公办幼儿园具体招生区域〔范围〕划分见附件2)。

  (2)城区民办幼儿园:民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园需求,提供普惠性服务。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城区招生;其它民办幼儿园面向城区招生,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全市招生。

  (3)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城乡结合部学校附属的公办幼儿园根据小学(初中)招生区域确定其招生范围,若有空余学位,优先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园;公民办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园需求,提供普惠性服务。如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民办幼儿园就近招收适龄幼儿入园,若有空余学位,可以面向全市招生。

  (4)镇街区农村幼儿园:镇街区中心幼儿园以驻地小学招生区域确定其招生范围,若有空余学位可面向本镇街区招生。镇街区其他农村公民办幼儿园就近招收适龄幼儿入园。

  (5)诸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诸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为走读制,实施秋季招生,面向我市招收3—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轻中度智障和轻中度孤独症幼儿。凡不适合普通幼儿园随园保教、家长能够陪读的轻中度残疾幼儿,家长可于7月中上旬前持幼儿残疾证、户口薄、房产证等材料带幼儿到诸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幼儿进行入园鉴定,对符合诸城市特教学校学前部入园条件、家长能陪读的幼儿发放录取通知。诸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东坡北街43号(密州路派出所斜对面),联系电话:6062523,17616816398(吴老师)。其他残疾幼儿可由家长自行联系有资质的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二)审核验证阶段。2022年7月1日至7月20日,通过与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卫健等部门的政务数据接口,进行户籍、年龄和房产等信息的网上初审,再由幼儿园对其他信息进行二次审验,审验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通过网上审验的,有资格参与网上招生录取;未通过的,由家长按系统或手机短信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三)新生录取阶段。

  1.网上新生录取。7月21日至7月22日,进行网上新生录取。城区公民办幼儿园按照学位类型顺序依批次录取,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如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格审查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录取。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按照学位类型1、2、3、4的顺序依批次录取(即1类学位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2类学位进行补录,以此类推),上一批次录取满额后,其他批次将不再招生;同一批次学位不足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7月22日前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登录“诸城市幼儿园网上招生报名系统”或及时关注各幼儿园公告(微信公众号)、短信查询录取结果。

  凡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可查看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或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剩余学位公告,自行选择城区(城乡结合部)有空余学位的公民办幼儿园报名就读。

  2.办理入园手续。录取结束后,家长按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要求到相应幼儿园领取入园通知书,办理入园手续,并填写《诸城市2022年秋季幼儿园小班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新生入园前,需按要求进行健康检查(3个月有效期),城区各幼儿园到诸城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儿童健康检查,农村各幼儿园到镇(街)卫生院进行儿童入园健康检查,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报到。逾期(以幼儿园规定时间为准)未办理入园手续,又未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幼儿入园时,幼儿园要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7月25日前,由各镇街区中心幼儿园、市直公办幼儿园汇总报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综合教育二科备案。

6.其它事宜


  (一)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入园按照《关于印发<潍坊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潍政联〔2022〕1号)有关优待办法执行。未入部队幼儿园的军人子女,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拟入园主管单位审批核准,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入所在县市区地方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可以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根据法定监护人意愿安排入相应幼儿园。家长按规定时间,持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携带房产证、户口簿、军官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诸城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审核材料,由诸城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收集汇总后统一提交诸城市教体局综合教育二科,按规定落实优待政策。

  (二)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22]56号)精神,对我市引进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潍坊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结合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到普惠性优质幼儿园。家长按规定时间,携带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房产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材料,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后统一提交诸城市教体局综合教育二科,按规定落实优待政策。

  (三)其他优抚对象子女。根据《关于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潍公通〔2018〕79号)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22]56号)精神,对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结合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到普惠性优质幼儿园。妥善解决劳模子女和荣誉市民子女入园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家长按规定时间,携带房产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审核材料,由市公安局收集汇总后统一提交诸城市教体局综合教育二科,按规定落实优待政策。

  (四)其他情况。

  1.市直公办幼儿园有分园的,根据主园区的生源、园舍和师资状况,可将部分幼儿统筹安排到分园就读。

  2.城区因旧城改造房屋被征收的原居民,其子女入园可在拆迁安置地或回原居住地相应城区幼儿园就读(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需提供拆迁协议。

  3.外环路以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可就近到符合条件的城区公民办幼儿园、城乡结合部公民办幼儿园或镇街区所属幼儿园报名,需提供监护人在本区域居住、工作等相关证明。

  4.符合招收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视为自动放弃招生区域学位,可以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7.严格招生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幼儿园秋季招生和入园工作的纪检与监督,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学前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综合教育二科、审计监督科、督导服务科、规划财务科、安全工作科和惠民工作科等相关科室参与的诸城市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和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招生纪律要求,杜绝各种干扰,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以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园工作的公平公正。

  各镇街区、各幼儿园也要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招生报名期间实行园长负责制、领导带班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幼儿园园长对本幼儿园招生工作负总责,要落实好各岗位、全链条工作人员责任,统筹做好幼儿园招生各项工作,确保整个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要严格审查幼儿园招生资质,严禁无办园资质、未审批登记的幼儿园违规招生。建立风险清单制度,各幼儿园要认真梳理今年招生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并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矛盾不上交、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审查小组,对城区幼儿园的招生过程、学籍注册等进行监督和审查,不符合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的幼儿将不予注册学籍。同时,要落实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做好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儿童和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的入园管理工作。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我市确定的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要按照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要求,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合理合规设置班额,严禁超园额招生,不得出现超大班额;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各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实验班、国际班、特长班等任何形式的“特色班”进行招生,不得对学龄前幼儿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未经镇街区中心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幼儿园不得擅自提前进行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不得提前组织报名。招生期间,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坚决杜绝幼儿园出现人员扎堆聚集、长时间排队等现象,确保招生各环节安全有序。各幼儿园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责任区督学等进行现场监督。已满足当地3-6岁幼儿入园需求且具备相应条件的幼儿园可探索增设托班(每班不超过20人),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开设托班:未到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托育服务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的;未通过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备案的;所在区域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紧张、满足不了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存在超过标准班额班级的;师资保障不到位的。

  强化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于举报的违规招生乱收费(收费监督电话:发改局,6320611;市场监管局,6167506)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幼儿园,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对公办幼儿园,给予园长诫勉谈话,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当年一切评优资格,并在年终督导评估中扣减一定分值;对民办幼儿园,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年检不合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在秋季开学后把幼儿园招生情况纳入督学内容清单,进行专项督查。

  (三)完善学籍管理。严格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幼儿信息管理,不得随意拷贝或向社会泄露,严禁幼儿园、教师出卖泄露幼儿和家长的信息。要运用“山东省学前教育管理系统”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并于9月底完成本镇街区、市直公办幼儿园秋季入园幼儿信息采集、汇总、审核、提交工作。

  (四)做好招生宣传。各镇街区、市直公办幼儿园要根据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制定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招生时间、片区范围、招生学位数、报名办法、咨询方式等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版面及纸质材料进行广泛宣传,提醒家长为幼儿选择具有合法招生资质的幼儿园就近入园;要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咨询解答服务。各幼儿园设立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科学的入园指导服务。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设立咨询监督电话6054235、投诉电话6080958,受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维护广大幼儿家长的合法权益。各幼儿园要在新生入园须知上印制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规划财务科(6082858)的咨询服务电话,方便幼儿家长进行资助政策咨询。对于举报的违规招生及乱收费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诸城市2022年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具有招生资质幼儿园信息一览表.pdf

  附件2:诸城市2022年市直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范围)划分.pdf

  附件3:2022年镇街区、市直公办幼儿园招生监督咨询电话.pdf

  附件4:诸城市2022年秋季幼儿园小班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docx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5i7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