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需紧缺人才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我县赴高校巡回引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名额5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宝兴县2023年高校巡回引才需求计划表(急需紧缺人才)》。符合以上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1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出生年份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巡回引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各有关县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1.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本次巡回引才不收取报名费用,宣讲、报名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将另行在宝兴县委组织部官方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夹金山红色e家”微信公众号。
(1)报名方式。考生需填写好附件2《宝兴县2023年高校巡回引才活动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报名。考生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
(2)资格审查。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程序。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县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巡回引才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面试考核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有关县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将根据情况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根据考生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用人协议或三方协议(仅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已通过考核确定了拟聘用人选的岗位名额,不再接受后续报名。
3.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实施,体检时间由各县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并至少提前两天通知已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4.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有关县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包括在2023年7月31日前,对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5.公示
由有关县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6.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急需紧缺人才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人力资源派遣协议。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8月31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面试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不解决户籍迁移。考生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待遇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县级各单位可根据现场巡回引才情况,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研究同意后,对岗位资格条件等作适当调整;经同级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增减岗位。
二、企业职工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
本次我县赴高校巡回引才县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需求名额5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宝兴县2023年高校巡回引才需求计划表(企业)》。符合以上岗位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除须具备第1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3)年龄原则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具体以企业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出生年份在此基础上相应增减)。
(4)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企业巡回引才工作由县国企党工委、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共同组织,各有关企业负责具体实施。
1.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本次巡回引才不收取报名费用,宣讲、报名等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将另行在宝兴县委组织部官方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夹金山红色e家”微信公众号。
(1)报名方式。考生需填写好附件2《宝兴县2023年高校巡回引才活动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报名。考生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材料。
(2)资格审查。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程序。企业职工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由各招聘企业负责。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巡回引才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面试考核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招聘企业将根据情况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根据考生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用人协议或三方协议(仅限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已通过考核确定了拟聘用人选的岗位名额,不再接受后续报名。
3.后续程序
体检、考察、聘用等后续程序以企业答复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0835-6821609
中共宝兴县国有企业党工委:0835-6826079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821021
宝兴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0835-5906566
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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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宝兴县2023年高校巡回引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9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