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出版专业资格考试中级答案|2019中级出版资格考试《理论与实务》精编:著作权贸易概述

副标题:2019中级出版资格考试《理论与实务》精编:著作权贸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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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五十六条规定:著作权即版权、著作权贸易即版权贸易、知识产权贸易的一种也是无形财产权贸易、指各类作品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或转让过程中发生的贸易行为

  著作权贸易:广义著作权贸易、狭义著作权贸易

  广义著作权贸易:各类作品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或转让,包括著作权的引进与输出

  狭义著作权贸易:涉外或国际著作权贸易,主要是作品著作权的引进与输出

  本书说的著作权贸易专指涉外著作权贸易:即我国出版单位、著作权人、著作权代理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海外出版机构、著作权人、著作权代理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就作品著作权中某项或某几项财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使用,所进行的交易活动

  *香港、澳门、台湾机构等同于涉外或国际机构

  著作权贸易:仅指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贸易,人身权利属于作者,不能买卖或转让进行贸易

  著作权贸易主体:卖方、买方

  卖方:作品的著作权人、得到著作权人授权的出版者、代理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买方:希望使用作品的出版单位

  著作权贸易客体:可以进行贸易的著作权中有关的财产权利

  *著作权贸易的财产权:所有权、使用权

  著作权贸易特点:贸易客体不同、贸易方式不同、支付方式不同、权利期限不同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翻译权、出版权(复制权+发行权)、重印权、复制权(印制权+重印权)、发行权、翻译出版权(出版权+翻译权)、改编出版权(出版权+改编权)、中文翻译出版权

  贸易方式不同:

  普通贸易:

  1、客体是有形商品

  2、方式是实物所有权的转让对商品的处置与卖方无关

  3、只能卖给一方

  4、买卖价格固定银货两讫

  5、买方商品所有权永久享有

  著作权贸易:

  1、客体是无形知识产权

  2、方式因客体不同方式不同(转让、许可使用、合同约定转让转授权、有约定期限)

  3、可以货卖多家(非专有许可使用、专有许可使用)

  4、卖方收入与买方经营效果相关(一次性付清固定金额、以版税方式支付)

  5、买方所有权有期限不能永久享有(许可使用或转让期限、永久转让后保护期限届满进入公有领域)

  开展著作权贸易的法律前提:贸易客体(输出国作品著作权)能得到输入国保护即国际保护

  1、著作权贸易主体双方所在国家或地区对于著作权保护签订过双边、多边协定

  2、共同加入了有关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

  著作权国际保护主要遵循《伯尔尼公约》四条基本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独立保护原则、最低保护原则

  著作权贸易分类

  著作权:是民事权利,通过履行合同实现。主要类型:著作权许可使用、著作权转让

  许可使用和转让的区别:

  许可使用:著作权主体不发生转移

  转让:著作权主体发生转移

  著作权许可使用特点:

  1、不改变著作权归属

  2、被许可人获得有偿使用权

  3、被许可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地域、范围和期限使用作品不得转让

  4、权利受到侵害时,只有取得专有使用权的被许可人才有权以自己名义主张权利(提起诉讼),只有非专有使用权的被许可人不可以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形式:专有许可、非专有许可

  专有许可:合同约定,只许可一个使用者以独占方式使用相应权利,其他人不能再获得同样授权

  分许可:主合同期限内,按约定条件,使用者可以许可本国第三方使用,并为此获得相应报酬

  非专有许可:许可使用者以非独占方式使用相应权利,同样条件下,著作权人还可以许可其他人使用相同权利。

  非专有许可适用于:篇幅较小的作品,图片、诗歌、单篇文章、作品片段、数据库等资料汇编性作品

  获得许可的方式:主要取决于权利人的情况(即谁有权许可)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加入组织的著作权人主张、行使权利

  著作权转让: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某种财产权利部分或全部、有时限或永久让与他人

  著作权转让特点:受让人通过合同取得权利成为主体即著作权人、受让人享有处分权(可转让或许可使用无须著作权人同意)、权利受到侵害时受让人可以提起侵权起诉

  转让的种类:临时转让(期限内受让人可获报酬)、永久转让(所有权永久转移受让人是新著作权人、如著作权赠与)

  著作权贸易与出版物对外贸易的区别:有形与无形

  出版物对外贸易:有形财产贸易是实物贸易、客体是有形出版物商品

  著作权贸易:无形财产贸易、客体是无形著作权财产权利

  著作权贸易与对外合作出版的区别:

  对外合作出版:共同确定选题、共享作品著作权、共同编辑复制发行、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分享利益

  著作权贸易:某项或某些权利为客体进行贸易、卖方不参与买方(对作品翻译改编编辑印制发行)工作、不参与投资经营活动、出版作品所需费用全部由买方承担

  西方出版业的相应经营活动:

  直接的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付费取得国外出版机构作品著作权财产权或使用权、反向有偿输出

  合作出版:出版社选题组稿编辑加工后,在国外出版社参与下开始复制生产同时推出不同版本。增加投资、降低成本、控制定价、促进发行

  著作权代理:代理人或代理公司,推荐作品、组织洽谈、签订合同、收取样书和版税、法律维护著作权人权利、向著作权人收取佣金(代理费,著作权人收入的10%-20%或按合同约定)、英美国家代理人:发现新作者、接受作者投稿和遴选稿件、向出版社推荐作者和稿件

  中国著作权代理:大苹果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国著作权代理机构主要业务:洽谈签订著作权转让或许可使用合同、解决著作权纠纷、代理诉讼、收转著作权使用报酬、组织国内外著作权贸易洽谈、提供著作权贸易咨询服务、开展其他与著作权贸易有关业务

  中国代理与英美国家代理不同之处:英美直接代理著作权人、中国既代理著作权人也接受使用者委托寻找著作权人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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