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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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考# 导语】2023年四川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计算机软考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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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考办〔2023〕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上半年考试日期为5月27日、28日,下半年考试日期为11月4日、5日,具体考试级别、资格名称、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该考试成绩管理采取非滚动管理模式,参加考试的人员须一次性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根据报考属地化管理原则,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户籍、在我省相关院校在读学习、持有我省居住证或我省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时间安排

  (一)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1.报名时间:3月13日至4月3日。

  2.资格核查时间:3月13日至4月4日。

  3.缴费时间:3月13日至4月6日。

  4.电子发票打印时间:5月4日至12月31日。

  5.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2日至5月26日。

  (二)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1.报名时间:8月14日至8月30日。

  2.资格核查时间:8月14日至8月31日。

  3.缴费时间:8月14日至9月1日。

  4.电子发票打印时间:10月7日至12月31日。

  5.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30日至11月3日。

  四、报名程序

  该项考试报名、资格核查、缴费、电子发票打印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

  (一)网上报名

  1.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www.ruankao.org.cn)进行报名。

  2.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cm,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4.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报名系统根据填报信息上传对应证件(证明):在川户口簿、在川学生在读证明(加盖院级或学校公章)、在川居住证(加盖公安派出所公章)、在川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局公章)或在川工作证明(加盖川内单位公章)等属地证明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

  (二)资格核查

  选择省直属及市(州)报名点(除成都市报名点以外)的报考人员,由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负责资格核查;选择成都市报名点的报考人员,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过程中,资格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的处理。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3。

  (三)网上缴费

  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8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电子发票打印

  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打印电子发票(流程见附件4),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打印。在报名期间,若发现个人报考信息有误,须按照规定流程在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报名结束后,个人报考信息有误的将无法修改,且不能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查分申请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查询成绩。

  (二)查分申请

  应试人员对各专业科目主观试题(不包括上机考试试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7天内,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成绩复查申请。

  (三)证书领取

  证书在报名点所在地证书发放机构领取。

  六、考试须知

  (一)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机考的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考桌上。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与《考生签到册》信息不一致,以及报考科目、级别错误不得进入考室。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应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四)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有关考试大纲及教程修订出版信息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上发布。

  >>>点击查看附件

  1.2023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2.2023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

  3.各报名点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4.电子发票打印流程

  原文标题: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6-9C34A56ED1228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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