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汇聚一批优秀博士来校工作,学校长期开展博士引进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引进人才
符合贵州理工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专业需求(具体需求见附表),具有较高科研水平或较大发展潜力的博士,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二)在国内一流学科或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相关待遇
按“一人一议一策”方式引进的,可根据其科研水平、科研业绩、工作任务等情况,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人才津贴、科研启动费等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为:
(一)安家费:20—50万元(含贵州省住房补贴,省级人才计划及以上获得者另议)。
(二)住房补贴:按照贵州省政策执行。
(三)人才津贴:按照贵州省政策执行。
(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5—30万元,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10—30万元。省级人才计划及以上获得者另议。
(五)配偶工作:在学校编制还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符合安置条件的配偶安置事业编制内工作。
三、待遇兑现方式
办理完备案手续(调动手续),且拟引进博士到校入职并签订工作协议后,按下列方式兑现:
1.安家费:一次性兑现60%部分;按任务完成情况分年度兑现40%部分。
2.住房补贴:按照贵州省人才政策执行。
3.人才津贴:按照贵州省人才政策执行。
4.科研启动费:按贵州理工学院科研启动费有关规定执行。
5.安置配偶编制内工作: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配偶编制内工作的相关审批手续。
四、引进程序
(一)用人单位与拟引进博士洽谈,协商引进工作任务。
(二)用人单位教授委员会审核提出引进意见。
(三)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出引进初步意见。
(四)用人单位将《贵州理工学院人才引进岗位审批表》报人事处。
(五)人事处初步审核,经各学院分属学术分委员会审核提出学术评价意见及待遇意见后,根据审核情况提交学校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六)根据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意见,提请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聘用管理
(一)按“一人一议”方式引进的博士,实行协议管理。博士与学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在协议中约定。
(二)按“一人一议”方式引进的博士,除参加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外,须按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考核。
六、有关说明
(一)按“一人一议”方式商议的引进待遇均为税前待遇。按照当前贵州省规定,其中住房补贴15万元免缴个人所得税,若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引进博士若安置配偶事业编制内工作的,其配偶的条件(学历、学位、资格、年龄等)须符合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且配偶来校的工作部门及聘用岗位须服从学校安排。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50001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851-88211169
电子邮件:gzlgrsc@126.com
(四)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若有变化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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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理工学院需求专业一览表
2.贵州理工学院人才引进岗位审批表
原文标题:贵州理工学院引进博士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it.edu.cn/info/1018/90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