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21年中考特长生政策|安徽合肥2017年中考特长生、加分政策解读

副标题:安徽合肥2017年中考特长生、加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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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长生报名及专业测试
  合肥一中、六中、八中特长生报名及专业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科技类报名及测试在合肥一中进行,音乐类在合肥六中进行,体育类在合肥八中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20-21日,测试时间为5月28-29日。
  科技类报名条件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市级个人一等奖或省级个人一、二等奖及以上(应有获奖证书)。
  2.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市级一等奖、二等奖或省级一、二、三等奖个人项目队员;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一等奖个人项目队员(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3.在初中阶段获由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市级一等奖、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应有获奖证书)。
  音乐类报名条件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由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专业音乐考级机构颁发的六级(含六级)以上证书;
  2.初中阶段在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中个人项目获县区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3.初中阶段学校合唱团成员,可以报考声乐项目。
  体育类报名条件为体育考试50分及以上(棋类除外),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初中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省(或市)体育局主办的棋类(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乒乓球(含双打)、游泳、田径、羽毛球(含双打)比赛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的队员(男女不限)。
  2.具有篮球运动特长的学生(限男生)。
  3.具有排球运动特长的学生(男女不限)。
  4.具有健美操运动特长的学生(男女不限)。
  5.初中阶段获得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省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武术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的队员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男女不限)。
  报名时须携带初中毕业学校的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考准考号(即体育或实验考试准考证上17301***开头的12位号码),现场报名并签字确认。
  二、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报名及专业测试
  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报名及测试工作在合肥三十五中进行,报名时间为5月20-21日,测试时间为6月3日。报名条件为初中阶段在国家注册的校园足球队员,省级足球比赛前六名、市级足球比赛前三名的队员或经毕业学校推荐具有足球运动特长的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报名须携带初中毕业学校的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考准考号(即体育或实验考试准考证上17301***开头的12位号码)。
  三、指标到校资格审查
  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5%按照各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学校(合肥一六八中学无指标到校生招生计划)。根据《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皖教基〔2012〕9号)“从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指标到校生志愿”的规定,我市2017年继续严格执行,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根据省教育厅皖教基〔2017〕7号文件“随迁子女在我省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与当地学生执行相同的高中招生政策。”的规定,户籍在我市市区的单报考生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市区符合条件全部单报考生视为一所学校考生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皖教基〔2017〕7号等文件精神,军转干部随迁子女转入我市市区初中学校、截至中考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就读满两年的考生,以及在《关于做好巢湖行政区划调整后来肥工作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合教〔2011〕268号)有效期内(2011年11月10日-2014年11月9日)学籍转入并就读我市市区初中学校的巢湖区划调整来肥工作人员子女考生,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用相同录取规则。以上两类考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各初中学校于5月25日前完成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资格审查工作,并通过中考网上报名系统逐级上报。市教育局将根据各校符合指标到校资格的考生数,分配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名额。
  四、政策加分资格审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7〕7号)规定,2017年我市中考政策性加分投档对象、标准和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归侨、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侨眷,在本省定居的港澳同胞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区级及以上侨务部门证明材料。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和市台*明材料。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烈士证》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考生本人户口簿、父(母)少数民族一方的户口薄或身份证。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考生须提交户口簿、省或市党委组织部门证明。
  6.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考生,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所称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以上所列举的特定地区和岗位的军人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按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把握。“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
  考生须提交合肥警备区政治部证明、军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性质及立功等证明材料。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不累计加分投档。
  各班级须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加分投档项目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班级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汇总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
  五、艺术类、体育类特色班报名与专业测试
  今年我市继续进行普通高中艺术特色班招生。将统一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专业考核,考核时间定于中考后举行,6月24日前结束,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各招生学校网站。专业考核成绩合格才具备报考艺术类特色班资格。合肥二中、庐阳高中艺术特色班和庐阳高中体育特色班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非艺体生)的90%,报考其他学校艺术、体育特色班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非艺体生)的80%。报考体育类特色班中考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不另外进行专业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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