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二级综合医院。我院因临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护理工作,综合素质优良,具有敬业、吃苦的精神,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上进心,服务热情主动,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及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强,有团队协作意识,情绪控制能力强。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举止端庄,仪表得体大方,身体健康,身高在155cm及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能使用医疗系统软件操作。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8:00—8月22日18:00。
2、报名资料:个人简历(请注明联系方式)、毕业证、身份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考试合格成绩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将报名资料交至桃江县马迹塘镇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三楼护理部。
(2)电话(网络)报名:请以电话形式联系护理部负责人,并将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护理部邮箱。
总护士长 倪老师:15898488710,
护理部贺老师:13508458026。
电子邮箱:898306012@qq.com,530185524@qq.com。
四、考试及录用办法
1、考试形式:分为理论考试(占总成绩60%)和面试(占总成绩40%)。参加理论考试成绩(试卷卷面分值为100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时间: 另行安排,电话通知。
2、录用办法: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数,体检在本院进行。分数相同者按学历高者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将由医院统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现有合同制护士相关待遇执行,单独值班后享受在编护士同工同酬待遇。
六、本招聘简章由桃江县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