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政策要求,围绕“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新时代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满足我县教师及社会类人员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迫切需求,察布查尔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及关于印发《伊犁州2023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实施方案》(伊州教发【2023】7号)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定于2023年9月23日-9月25日在察布查尔县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扎普善路120号:盐城实验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9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讲解员、导游、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以及其他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相关人员和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均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缴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5日-9月15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察布查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31窗口。
(三)报名方式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自行到察布查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31窗口报名登记个人信息,并扫码关注“9月普测微信群”,随时注意群工作提醒事项,准考证发放、证书领取等具体时间。
(四)缴费方式
考生现场缴费。报名测试费50元/人(参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收费标准,新发改收费[2004]75号)。
(五)注意事项
1.不得重复报名。根据相关规定,报名考生在察布查尔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报名期限内,在其他地方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包括缺考)考生,成绩还未从网上可查询到之前,无法重新导入测试系统,故此次不能报名。
2.确认信息无误。考生须提供:报名信息(与身份证一致),并在报名现场认真核对所填报信息,确保信息无误。注:信息一经上传将无法更改。因重复报名、信息有误、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测试费概不退还。
3.根据新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考环节。请广大考生积极准备,提前熟悉测试内容。正式测试时,系统将在第四项命题说话答题前增加30秒准备时间。
4.缴费成功后,根据自治区考试院统一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在线打印功能仅在考前3天才开放。因此请报名成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https://bm.cltt.org/#/index查询报名信息和打印准考证。
5、察布查尔县测试点面向社会报名一个渠道,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代报”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四、测试要求
1.测试当天,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测试。考生按照准考证所示的报到时间提前50分钟到达测试点,进行信息核对、现场信息采集、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测试资格。
2.测试成绩一般于参加测试后一个月左右在全国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公布。测试成绩、电子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方式:打开网页——点击“查分验证”——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即可。
3.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为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观念,增强诚信考试的自觉性,严格遵守测试纪律,坚决杜绝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心存侥幸、无视法律法规,违反测试规定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等进行严肃处理。
4.普通话水平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手机、智能手环等具有传送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进入考点;不得携带录音(录像)器材、汽车钥匙;不得佩戴手表、耳环、项链、戒指等等进入考点。如果在测试室发现考生携带资料、通讯工具、录音(录像)器材,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生本场考试资格。
五、领取证书
1.纸质版合格证书发放时间根据国家语委邮寄时间确定,请考生关注报名微信群通知,根据测试点要求及时领取。逾期1年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本测试点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2.电子证书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公众号“我的证照”中添加。
3.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考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公众号)申领电子证书或查询测试成绩,电子证书、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联系人:
吴老师13139995509
艾老师18999584710
办公室电话:0999-3628286
察布查尔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