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教育局教室资格证-呼伦贝尔市教育局: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副标题:呼伦贝尔市教育局: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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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呼伦贝尔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圆满完成全市2020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精神为指导,按照稳中求进的改革原则,努力体现“多元化评价”“多样化录取”的精神,积极发挥考试的评价和选拔功能,促进各地落实好初、高中教育的有效衔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质量观和评价思想。


  二、中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对象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 5月7日9:00至5月18日18:00。


  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报名在此期间同步进行,报名方式一致。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凡参加2020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3+2”)招生的考生,均需按规定履行报名手续并参加毕业生学业考试。


  三、报名工作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及信息确认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点击“2020年中考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预报名表》。


  2.继续统一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未办理或丢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3.考生报名信息一经确认,考生的身份号码、姓名、民族等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凡因考生本人校对、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确认造成考生报名信息错误,影响其今后考试身份验证、注册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4.报名结束后,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载考生数据并分发至各旗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由各旗市区为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排考场。


  (二)各类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及审查。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原则上应是具有我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非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学生,本人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截至2020年9月1日连续就读满一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参加社保)均满一年,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呼伦贝尔市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地的考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参加考试,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拒绝。


  具有呼伦贝尔市初中学籍的八年级在校学生因某种特殊情况未参加上一年生物、地理结业考试的,经审核后可参加2020年的考试,考试结果同等对待。除兴安盟(由兴安盟教育局招办出具考试成绩证明)以外,其他地区转入呼伦贝尔市的学生,其生物、地理结业成绩均视为无效,需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2020年结业考试。凡在我市参加过2019年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考生不准再参加2020年的考试。


  2.分招资格及审核上报。享受“分招”政策的考生,首先应为呼伦贝尔市户籍、学籍,并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非呼伦贝尔市户籍考生,在具备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整个初中阶段均在呼伦贝尔市就读,符合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满一年半的条件,且为非择校生的考生,可以享受“分招”政策。各地要规范掌握分招政策,确保公正公平,有以下等情形的考生,可统招录取但不享受“分招”政策:


  (1)非在籍或非应届毕业生;


  (2)截至2020年9月1日在本校连续就读不足一年半的;


  (3)学籍挂在一所学校,本人在另一所学校就读“人籍分离”的;


  (4)被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择校生的。


  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期间将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在校内公示一周,期间旗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畅通举报电话和渠道。学校要及时将公示后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名单上报当地教育局,由教育局指派专人再次审核。并于6月20日前将符合分招条件且经过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版)报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数据报表用DBF格式,包含字段为ksh,xm,sfzh,xjh。)


  3.照顾资格及审核上报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降15分录取,蒙古语授课“三少民族”学生降20分录取。


  (2)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可降10分录取。


  (3)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降10分录取。


  (4)军人子女具体照顾条件按《呼伦贝尔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政联〔2019〕360号)规定执行。


  (5)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具体照顾条件按《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呼应急字〔2020〕1号)规定执行。


  (6)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


  (7)2020年,由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认的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年内参加中考的,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人意愿优先录取。


  根据自治区《关于认真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由呼伦贝尔市民政局确认应予照顾的社区工作者子女年内参加中考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以上照顾分数不累计计算,择分一项。享受以上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应将“符合何项优先录取条件”填写清楚,并将照顾条件和照顾分数录入报名系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特征代码为M;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特征代码为N。


  中考报名结束后,享受照顾录取的考生要在考生所在学校和旗市区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的监督。各旗市区教育部门审核认定后,于6月20日前将符合照顾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册(纸质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数据报表用DBF格式,包含字段为ksh,xm,mz,kstz,sfzh,xjh。)


  四、其他报名事宜


  (一)报名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关于重新核定呼伦贝尔市中考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呼发改费字[2012]165号)执行。2020年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考生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银行柜面、自助终端等方式直接上缴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指定账户(具体缴费办法另文通知)。2020年八年级考生参加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二)考生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设置的报名密码并注意保密,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造成损失或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中考报名前,外地考生及家长可到各级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办)咨询有关高考报名政策,以实现中、高考政策对接。


  五、考试科目及权重


  2020年除实验考查以外,其它所有科目均为闭卷考试,所有试题均使用答题卡作答,并实行网上评卷。毕业生学业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内进行,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暂不作此要求。


  (一)科目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8门学科(蒙语授课考9门学科),即语文(蒙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体育;蒙语授课考生加试汉语。八年级学生参加生物、地理结业考试。根据教育部政策要求,自今年起停止下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根据我市疫情状况,经认真调研并请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2020年取消中考体育现场统一测试,考生体育科目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学生中考总分。


  (二)权重


  语文(蒙语文)、数学英语、汉语满分均为120分,其中英语含听力25分。物理化学合考,物理满分70分,化学满分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合考,满分各60分;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合考,卷面分各60分,并按50%的比例计入下一年学业考试总分;体育满分30分;蒙古语授课考生的汉语成绩70%计入总分,英语30%计入总分。学业考试总分为690分。


  生物、地理结业考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时间安排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最后一天上午。学生因病休学等原因,其生物、地理结业成绩在该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成绩依然有效且只能使用一次。


  (三)考试成绩呈现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方式同时呈现(蒙语授课考生暂以分数呈现),等级划分设置A+、A、A-、B+、B、B-、C+、C、C-、D+、D、D-等12个等级。


  等级划分由原始分转化,采用“百分区位分布制”,按考生个人单科成绩在总体中所占的“百分区位”来确定。


  为保证等级的科学性,不同学科的等级划分必须遵从同一“百分区位分布制”原则,体育成绩只划分为A等级。


   


  表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等级划分标准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划定后,由旗市区教育局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报告单。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报告单的格式见“表2”。


  表2: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报告单



  “等级”一栏填写A+、A、A-、B+、B、B-、C+、C、C-、D+、D、D-;


  评定等级一栏填写A、B、C、D。


  六、综合素质评价与实验操作考查


  (一)综合素质评价。按《改革方案》的要求,要对所有在校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办法、要求,评价结果的使用,按《改革方案》执行。综合素质评价应在6月 20日前完成。


  (二)实验操作考查。实验操作考查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的所有学生实验,考查的办法、要求、结果的使用按《改革方案》执行。试题由市教育局统一命制,旗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各校考查应在6月20日前完成。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要录入计算机报名系统,于7月10日以前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七、考试时间


  笔试学科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7月22日至25日。考生须注意以下两个事项:


  (一)英语听力测试放在该学科考试最后20分钟进行,听力介质一律使用U盘。


  (二)八年级生物试卷第三板块“体育与健康”为兴安盟考生作答内容,该内容呼伦贝尔考生不作答。


  各科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八、成绩查询与复查


  (一)成绩查询。阅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并全部实行双评。初三各科成绩、初二生物及地理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8月7日-9日(如时间有变,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网络在“全市中考及高中录取平台”进行免费查询。


  (二)成绩复查。考生对文化课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8月7日-9日在“全市中考及高中录取平台”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阅卷组于8月10日前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试卷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卡纸质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试题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评卷标准宽严问题不在复查之列。


  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和电子试卷。


  申请试卷复查的考生,每查一科,需在网上缴手续费5元(内发改费字[2004〕1122号),费用用于试卷复查、网上受理及回复等。复查后确属有误的,由阅卷组负责更正,并退还复查手续费。


  九、招生录取


  (一)高中录取批次安排


  2020年所有考生(不含特长生和蒙语授课学生)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均在“全市中考及高中录取平台”完成,“统招”与“分招”相结合,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实时录取。市教育局统筹平台运行,负责市直属学校录取,各旗市区教育局负责属地学校录取。


  2020年普通高中共分4个批次录取。


  1.提前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共分两批(共3所)。


  提前一批学校:海拉尔二中(统、分)、牙克石林业一中(统、分)。


  提前二批学校:海拉尔区铁路一中杉树班(统)。


  2.第一批次:面向各所在旗市区招生的学校(共12所)。


  海拉尔区第三中学(统、分)、满洲里市第一中学(统、分)、满洲里市第七中学(统、分)、牙克石市第一中学(统、分)、扎兰屯市第一中学(统、分)、根河市第二中学(统、分)、额尔古纳市第一中学(统、分)、阿荣旗第一中学(统、分)、莫旗尼尔基第一中学(统、分)、鄂伦春旗大杨树第二中学(统、分)、鄂温克旗第二中学(统)、鄂温克旗第三中学(统)。


  3.第二批次:面向各所在旗市区招生的学校(共9所)。


  海拉尔第一中学汉授班(统)、海拉尔区铁路一中(统、分)、海拉尔区实验高中(统)、满洲里学院附属中学(统)、牙克石市第五中学(统)、牙克石市第二高级中学(统)、扎兰屯市第二中学(统)、鄂伦春旗鄂伦春中学(统)、鄂温克旗第一中学(统)。


  注:海拉尔第一中学汉授班面向全市招收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和蒙古族为主的汉语授课学生。


  4.第三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共4所)。


  满洲里市远方中学(统)、牙克石市光华中学(统)、牙克石市林原中学(统)、阿荣旗玉成高中(统)。


  (二)网上志愿填报


  1.自2020年起,各批次志愿填报与录取同步进行,先“统招”后“分招”,分时分段网报志愿,实时动态排名,按分数段由高到低实时录取。每一时段网报志愿、录取时,将提前发布“公告”,告知批次开放时间、结束时间、填报学校范围及各校招生计划等信息。


  2.各公办学校统招录取时,凡达到公告规定分数段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中一所学校。对于达到统招分数且符合分招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网报统招志愿的考生,将取消网报分招志愿的资格。考生志愿填报成功后,平台可以查看所报学校的计划数,同时可以查看自己的实时动态排名,从而在志愿填报的批次范围内确定本人志愿(动态排名实时刷新,仅供考生参考)。


  3.分招录取时,具备分招资格、未被统招录取的考生,可按本人意愿在招生学校范围内选择填报。平台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招计划数及志愿情况,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未完成分招计划的学校,其剩余计划可在本旗市区范围内符合分招条件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序进行调剂。如调剂后仍有剩余指标,则由市教育局收回。满洲里市各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只用于满洲里市一中、七中的一次分招。


  4.考生可填报本旗市区所属的高中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高中学校(提前批次学校、海拉尔第一中学汉授班及民办学校)。海拉尔区铁路一中杉树班招收成绩优秀、家庭贫困的考生,如未被提前批次录取,可继续参与后面批次志愿填报。


  5.海拉尔第二中学在海拉尔区单列招生计划326人,填报志愿和录取时海拉尔区的考生单独进行,不涉及其他旗市考生。


  6.新左旗、新右旗、陈巴尔虎旗3个旗的考生除了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以外,还可以报考海拉尔区所属的三中、铁路一中、实验高中3所学校。3个旗的考生届时可按分数、按时间分别参加相应批次学校的网报志愿。3所高中学校面向3个旗的招生计划需经海拉尔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前确定,按计划数单独录取。


  7.各批次志愿填报严格按照规定开放时间进行,分数达到各批次、各分数段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因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某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已被成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他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关注“公告”,按要求填报下一个批次。


  8.志愿填报直接影响考生录取,须由考生及家长共同协商决定,各初中学校、高中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诱导或干扰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考生及家长不能将个人账户、密码告知其他人员。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监护人指导下慎重选择,所报志愿一经确定,即默认为考生和家长个人主动意愿。因志愿填报失误导致录取出现问题,后果将由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9.报考中等职业院校的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录取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报考中等职业院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全市任何一所职业院校,最多填报两个专业(分第一、第二志愿)。各职业院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青年农牧民、在职职工及下岗失业人员可到所选择的职业学校注册入学。


  (三)招生录取规则


  1.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及录取时间拟定于8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录取时以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额满为止。在统招和分招过程中,如计划内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情况,则同时录取(各地具体招生计划另文下发)。


  2.提前一批学校执行分招最低控制线在统招线下40分以内的规定,录满为止。旗市区所属学校分招最低控制线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根据录取进程边录边划。


  3.民办高中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填报各校的志愿,录取平台根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每个考生所填报的几所学校(按志愿顺序为A、B、C、D)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A学校,如A学校已录满,则看B学校,依此类推,直至考生被某志愿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每个志愿均已录满,这时如果还有未完成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该考生则可以补报志愿,否则只能被职业学校录取。


  4.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原则上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表现均在“合格C级”以上。


  5.高中学校特长生录取继续按原有招生录取方式进行。特长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体育特长生和足球特长生,一类是普通高中自行确定占学校计划的特长生。市教育局统一下达的体育特长生具体录取时间和办法按照《2020年呼伦贝尔市体育特长生(足球)招录办法》(另行下发)执行;各普通高中自行确定并占学校计划的特长生录取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所有特长生录取名单上报时间不得迟于8月16日中午12:00,其中市级统一下达的体育特长生和足球特长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各普通高中自行确定并占学校计划的特长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所有占学校招生计划被录取的特长生将在系统中提前标记,不再参与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


  6.海拉尔铁路一中杉树班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学校提前与其他旗市教育局、初中学校沟通共同完成;对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按中考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性录取,不进行补录。


  7.各地区所属普通高中在招生时,要从本地民族乡(苏木)定向择优录取2名及以上少数民族考生入学,有条件的旗市可以开办民族班。相关地区需在全市统一录取前完成这部分学生的录取工作。


  8.海拉尔一中蒙语授课新生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民教科、基教科与海拉尔一中共同完成。继续按原有录取方式进行。


  9.各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将相关信息发送给各地,并直接录入全市学籍备案系统。各地各校依照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并在《录取通知书》上加盖“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后向新生发放。全部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中招办将对各普通高中实际招生情况进行人、籍核查,未经市教育局录取而自行招生或发放《录取通知书》的一律无效。


  10.被正式录取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组织领导


  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旗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应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一)职责分工


  1.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成立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制定政策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中招办),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具体协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5个工作组,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1)考务组。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市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报名信息系统保障工作,负责全市考务工作的总体安排、综合检查和指导,考试成绩导入与合成等。体卫艺科负责特长生考试及相关数据汇总。


  (2)命题及阅卷组。由市教育研修学院和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市教育研修学院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题命制工作,制定评分标准;负责阅卷、统计、试卷复查、分数核实及质量分析工作。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评卷期间的网络运行保障,


  (3)录取组。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成职教科、民教科、体卫艺科、市教育考试中心、市教育信息中心、各旗市区中招办共同负责。基础教育科按权限负责全市汉授普通高中的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民教科按权限负责全市蒙授普通高中的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体卫艺科按权限负责全市中考体育测试、体育特长生考试的政策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成职教科按权限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网上录取的技术保障、服务、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对接以及学籍备案程序的维护与完善等工作。


  各旗市区中招办负责毕业生报名、普通高中招生各项政策咨询、宣传及现场录取工作。


  (4)监察组。由市教育局纪工委、信访科负责。纪工委负责对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报名、命题、试卷保密、体育测试、政策加分、考务、阅卷、录取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信访科负责处理中考及招生期间的来信来访工作。


  市教育局纪工委电话:0470-8217837


  市教育局信访科电话:0470-8217619


  (5)后勤保障组。由市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负责。负责中考工作的人员、车辆、中考费用收支等后勤保障。


  2.各旗市区教育局。在呼伦贝尔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旗市区中招办,全面负责本地区中考招生工作。各旗市区教育局局长和所属各初、高中校长是本地区、本单位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考区中考报名、考试、考查的组织管理,组织考生在高中招生录取平台上的志愿填报和所属高中录取工作。


  (2)初中学校具体实施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评定平时成绩和综合实践活动能力,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高中学校按有关政策要求配合做好招生工作。


  (3)旗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按职责负责对涉及照顾因素和具备分招资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审核、汇总和上报。


  (二)纪律要求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地、各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1.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考中考改革工作,按照市中招办的统一部署和市教育局《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招生方案,精心组织,明确职责,严格管理,层层把关,做好资格审查、考务组织、招生录取以及政策宣传等各项工作。


  2.加强宣传指导。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志愿填报、录取办法的专门培训,同时多渠道发布《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指南》。各旗市区也要组织相应的培训,并通过电台、网站、致考生家长一封信等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正式填报志愿前所有学校相关人员、考生和家长理解熟知报考操作办法以及相关要求。


  3.畅通联络渠道。市教育局和13个旗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均要设立咨询电话,指派专人负责解答本地考生咨询事宜。各旗市区招生工作人员和各初中学校招生业务辅导老师要及时建立中考招生微信群,旗市区招生工作人员要向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向各位家长公布联系方式。


  4.加强人文关爱。正式填报志愿及录取前,各地区特别是初中学校要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切实了解所有考生志愿填报的条件保障情况;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电力供应、网络信号、硬件设施预案。各初中学校要保证学生正常参加中考的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劝离学校。


  5.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普通高中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以高额物质、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诱导、强迫考生报考某一所学校,与考生家长签订录取协议,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1:呼伦贝尔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印文忠 市教育党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晓龙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明新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祝宝忠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晓敏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东曙光  市教育研修学院院长


  王金宝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闫丛杰  市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杨道军  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宋景民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吴东志  市教育局成职教科科长


  张永明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白音孟和 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科长


  张宏彬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顾希军  市教育局纪工委副书记


  刘永光  市教育局信访科科长


  汪孟桓  海拉尔区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吕云梅  满洲里市教育局局长


  高宏林  牙克石市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张涌生  扎兰屯市教育局局长


  禹贵文  根河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范红枫  额尔古纳市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肖润刚  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


  王金奎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教育局局长


  娜日格  鄂伦春自治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雪  萍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局长


  白双福  新巴尔虎左旗教育局局长


  修  萍  新巴尔虎右旗教育局局长


  乌日图  陈巴尔虎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福佳  扎赉诺尔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具体协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工作。


  主任:王晓龙(兼)


  成员:宋景民、张宏彬、张永明、白音孟和、吴东志、杨道军、顾希军、刘永光、丁金亭、闫丛杰、林海俊、杨树贞


  工作人员:市教育研修学院、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教育信息中心、基础教育科、纪工委、体卫艺科、成职教科、计财科、民教科、信访科、办公室有关人员


  附件2:关于海拉尔区铁路第一中学2020级“杉树班”招生的通知


  各旗市区教育(科、体)局:


  为帮助家庭特困、成绩特优的学生顺利完成高中三年学业,自2016年起,由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铁路第一中学共同设立“杉树班”,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招生。现将2020年招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杉树班”仅招收家庭特困、成绩特优且品德优良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家庭困难指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或享受低保政策等情形。招生按照自愿申报,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各旗市区教育局和海拉尔区铁路第一中学共同组织进行。


  二、招生指标


  海拉尔区铁路第一中学2020年第五届“杉树生”招生指标为40人,录满为止,其中少数民族学生不少于30%。


  三、学生待遇


  海拉尔区铁路第一中学免收“杉树班”学生(简称“杉树生”)住宿费,上海杉树公益基金会每年给予每位“杉树生”人民币3000元生活补助费,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月300元,学校按月发放给学生。同时“杉树生”享受国家困难补助,每年每生至少1000元,共补助4000-5000元。


  四、日常管理


  学生被录取后,海拉尔区铁路第一中学负责对其进行教育教学及生活管理,并处理其他相关事宜。学校配备德才兼备的教师、班主任及生活辅导员,实行集中编班和寄宿制管理,极特殊原因不能住宿者,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杉树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应成为吃苦耐劳、遵规守纪的楷模,如严重违反校规,或成绩严重落后,经帮教和辅导后仍无改进者,将取消其杉树生资格。


  五、招生办法


  (一)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海拉尔区教科局依照行政职责对“杉树班”招生及日常管理负有监督权。各地接此通知后,须立即通过初中学校传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报考该校的学生,须在本校校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学校汇总报旗市区教育局审核。


  (三)各旗市区教育局将审核无误后的登记表和名单于7月18日以前汇总至海拉尔区铁路第一中学,该校进行复核。


  (四)审核合格的考生在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平台填报“海拉尔区铁路第一中学杉树班”参与网上录取。


  (五)录取的学生由海拉尔区铁路第一中学发放录取通知书,最后统一到呼伦贝尔市教育局进行学籍备案。


  六、其他事宜


  (一)各初中学校负责审查学生在校期间基本情况,以及父母所在单位或街道出具的学生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对通过的考生进行公示。


  (二)确保招生计划完成。各旗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将文件转发至每所初中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符合条件学生报考杉树班。杉树班学生网上录取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招生学校不能补录,且不得私下招生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送的学生。否则,呼伦贝尔市教育局不予以备案,并追究招生学校责任。


  (三)招生学校联系人:


  方秀艳(校长)        联系电话:15049010575


  王志勇(招生负责人)  联系电话:15004708816


  邮箱:597827275@qq.com


呼伦贝尔市教育


2020年6月11日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202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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