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在温州市教育局领导下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17届浙江籍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2.2017届浙江籍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或已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择优录用。
3.市直民办、公办学校不得兼报,市直民办学校之间不得兼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直民办学校招聘39人。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赴浙师大举办专场招聘会引进2017届浙江籍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程序及方式
浙师大专场会于12月2日(周五)至 3日(周六)举行。
1.发布专场招聘会信息,预报名。在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温州教育网上公布招聘信息,11月28日8时起报考者可通过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http://rczp.wzer.net)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原件照及带条形码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照,211高校报考者还须上传师范类2017届毕业生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有效)等信息。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即时显示岗位预报名情况,预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修改预报名岗位。
2.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确定初步考核人选。学校接受报考者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受预报名岗位意向限制),并组织面谈。与学校达成意向的报考者须完成网络信息填报,按每个岗位的考核比例确定初步考核人选,并通知初步考核人选填写纸质报名表(附件2),招聘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12月2日9:00在浙师大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集中宣讲;9:30-15:00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15:00报名截止)。
3.资格复审。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本科生招聘岗位不足1:2的,取消或核减岗位。
12月2日16:00学校通知考核人选参加考核。
4.考核(满分100分)。分上课(模拟课堂教学,占80%)和面试(占20%)两个环节。
上课(模拟课堂教学)采用百分制,按80%计入考核总成绩。上课(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
面试采用百分制,按20%计入考核总成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
考核前准备45分钟(考生不得自带任何资料,教学设计一律手写),考核时间15分钟,其中上课(模拟课堂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有板书)12分钟,面试3分钟,上课(模拟课堂教学)后即进行面试。
每个环节考核成绩均取5位评委去掉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点)。考核总成绩=上课(模拟课堂教学)成绩×80%+面试成绩×20%。如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答辩形式,时间5分钟。
12月2日18:00全体考生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按学科岗位分组抽取考核序号(地点另定),18:20第一个考生开始准备,19:05开始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
四、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上课(模拟课堂教学)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上课(模拟课堂教学)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岗位空缺或核减。
12月3日8:00签订就业协议书(若出现同分,7:00通知加试)。
五、办理聘用手续
2017年8月20日前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在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资格,解除协议。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六、其他告知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温州教育网:http://www.wzer.net;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career.zjnu.edu.cn/;咨询电话:0577—88639160,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1016室;监督举报电话:0577—88630118,温州市教育局纪检组1708室。
本办法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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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赴浙师大举办专场招聘会引进浙江籍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017届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赴浙师大举办专场招聘会引进浙江籍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
温州市教育局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