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葫芦岛公务员考试,2022年辽宁葫芦岛绥中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问题公告

副标题:2022年辽宁葫芦岛绥中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问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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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辽宁葫芦岛绥中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问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家长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和大班额的工作部署,根据对绥中县实验小学、绥中县逸夫学校、辽宁东戴河新区实验学校2022年秋季入学生源摸底情况和近几年新生入学增长趋势,上述3所学校出现了超出学位接纳能力的问题。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葫芦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通过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预测分析,出现城镇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问题,现对2022年及以后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1、2022年秋季招生,拟到绥中县实验小学、绥中县逸夫学校、辽宁东戴河新区实验学校入学的学生,要求监护人的房产证满9个月以上(即2021年11月30日前办理)。

  2023年秋季招生,拟到绥中县实验小学、绥中县逸夫学校、辽宁东戴河新区实验学校入学的学生,要求监护人的房产证满21个月以上(即2021年11月30日前办理)。

  2024年秋季招生,拟到绥中县实验小学、绥中县逸夫学校、辽宁东戴河新区实验学校入学的学生,要求监护人的房产证满33个月以上(即2021年11月30日前办理)。

  2025年以后,拟到绥中县实验小学、绥中县逸夫学校、辽宁东戴河新区实验学校入学的一年级新生,要求监护人的房产证满三年以上。

  2、绥中县城区内景山家园0号楼、碧海蓝天小区、孟家回迁小区、贺家回迁小区、大架子回迁小区、海天翼小区3号楼,以上楼盘属于非个人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要求监护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2022年入学的新生,需提供9个月以上拟入学学生监护人的水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票据;2023年入学的新生,需提供21个月以上拟入学学生监护人的水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票据;2024年入学的新生,需提供33个月以上拟入学学生监护人的水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票据;2025年以后入学的新生,监护人的水电费、供暖费、物业费收据均须满三年以上(所有收据需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三所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超出学位接纳能力时,优先招收户口和房产证均在(一类)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收学区内有房产证但无学区内户口(二类)的适龄儿童入学,如果二类拟入学新生的适龄儿童数超出空余学位数,从拟入学的二类学生中随机派位到临近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4、为持续推进消除大校额和大班额,认真落实葫芦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加快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校额专项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经教育局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决定即日起控制绥中县实验小学、绥中县逸夫学校、辽宁东戴河新区实验学校办理学生转入手续。对上述学区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由教育局安排到临近非大校额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5、其他入学相关事宜以当年的招生政策为准。

  相关阅读:2022年幼升小重要时间参考

  2月-3月:

  适龄儿童人数摸查,整理相关数据

  4月16日-4月26日:

  各校走访地段居委会,核实地段详细地址

  4月20日前:

  公布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简章

  5月5日-5月10日:

  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5月7日-5月11日: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采集报名信息

  5月16日-5月20日: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填报志愿

  5月16日-5月18日: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

  6月2日前:

  确定“人户一致”地段生,并发录取通知

  6月2日:

  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6月10-12日:

  民办小学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

  6月13日:

  公办、民办新生注册

  7月20日-7月21日:

  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

  8月25日-8月26日:

  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8月27-8月28日:

  公办小学补报

2022年辽宁葫芦岛绥中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问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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