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百里杜鹃管理区编办核编、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447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百里杜鹃管理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百里杜鹃管理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www.gzrs.gov.cn)公布的专业目录《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专业代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博士硕士本科代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2012年公布)》、《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代码》及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9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 11职位和19职位定向招聘(普底乡、金坡乡、仁和乡、大水乡、鹏程管理区、戛木管理区)(以下简称“四乡两区”)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不含挂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其中11职位、19职位定向招聘“四乡两区”村(社区)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截止2016年9月5日任职期满及以上且仍在职的人员。对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岗位,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职高、技校)。
本条中所称“村干部”,不包括任村干部的“一村一名大学生” 工程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截止2016年8月19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及2016年签约的特岗教师;
(三)截止2016年8月19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6年8月1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毕业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九)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十)截止2016年8月19日仍在职的百里杜鹃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十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十三)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十四)截止2016 年8月19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五)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六)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8月19日—2016年9月4日。详见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网站(www.bldjgov.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 -17:30)
(三)报名地点: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底街中段)。
(四)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1.报名须提供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标准证件照5张、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面向百里杜鹃管理区“四乡两区”村(农村社区)“村干部”公开招聘职位的还须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和乡(管理区)党委负责人签字同意的报考证明(含任职在岗情况)并报中共百里杜鹃党工委组织部门签字盖章。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手写无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报名,确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由百里杜鹃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对照《实施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所有职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11、15、16、17、18、19、22、23职位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其余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退费。
4.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其中15、16、17、18、22、23职位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其余职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总时间为2个小时。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准考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16年8月1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区人社局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六年,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百里杜鹃管理区区域外其他单位招考、调动、辞职等离开工作岗位行为。
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7—4887166(百里杜鹃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7—4841049(百里杜鹃管理区监察局)。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百里杜鹃管理委员会网站(www.bldjgov.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十三、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下载>>>
百里杜鹃管理区同意报考证明.doc
百里杜鹃管理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百里杜鹃管理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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