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开学第一课活动总结,开展春节疫情防控的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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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总结# 导语】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发布的疫情防控指示工作,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式,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国各地在春节来临之际,都要做好疫情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开展春节疫情防控的活动总结,欢迎阅读!




【篇一】开展春节疫情防控的活动总结


  从天津市防控指挥部获悉,《天津市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制定发布。方案要求天津市各涉农区重点落实春节期间“非必要不离津返津”;严格落实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至少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实施14日居家医学观察。

  根据方案,各涉农区要坚持“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基本原则,重点落实春节期间“非必要不离津返津”“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严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如进口货物直接接触等)流动,原则上就地休假或工作。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

  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由村(居)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至少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返乡,实施14日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码为“橙码”,每7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经社区管理人员(即社区网格人员)批准,可进行必要出行;省市间通勤人员可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通勤,未满14日居家医学观察期人员必须离津时,离津前自费核酸检测阴性可离津。

  如为入境人员、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直辖市为县区)返乡人员则在执行上述基础政策条件上,调整返津前核酸阴性证明至3日内,并实施相应隔离管控和实验室检测措施。

  严格落实发现报告制度。各涉农区要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哨点”作用,按规定做好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必须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报告,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方案指出,药店要严格落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监测范围药品的有关规定,按照工作流程问询个人及其家属流行病学史,查验其“健康码”类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实施相应村(社区)管控措施。

  方案要求,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启动应急响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区防控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区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转运、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现场指挥协调。

  各涉农区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要认真落实党委和政府属地责任,压实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各单位主体责任、家庭个人自我防护责任。要以村庄为单位,织密“村官、村警、村医、村民”四方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农村基层疫情防控网。




  

【篇二】开展春节疫情防控的活动总结


  1月17日上午,市卫健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市卫健系统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重点人群的管控,加强宣传引导,普及防控知识,同时向企业和广大市民发出严格防疫举措、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的倡议,坚决防范疫情扩散。

  1、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

  会议要求,要把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三减少、三加强”: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要提升早发现能力,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冷链物流从业人员、返乡人员、特别是境外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实施分类精准管理,掌握人员动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加强对发热、咳嗽等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督促返乡人员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第一时间做好自我隔离并报告。

  2、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

  春节将至,随着返乡归国的人员流动增多,加上气温骤降,全国多地出现散发和集聚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市卫健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全市新冠疫苗接种。同时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春节期间减少人员流动聚集的各项措施要求,原则上不举办大型的会议培训、年会聚会、团拜慰问、联欢演出等人群聚集性现场活动。要做好春节值班值守和各项工作安排,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鼓励干部职工留在当地过年,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有关人员能够迅速到岗到位。

  3、不麻痹不懈怠做好个人防护

  随着疫情从应急状态转入常态化,部分市民出现懈怠麻痹的心理,出入公共场所未主动佩戴口罩等时有发生。市疾控专家提醒,冬春季节病毒在湿冷环境存活机会更大,人体呼吸道抵抗能力偏弱,呼吸系统疾病高发,容易合并感染新冠病毒,更要做好安全防护。

  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是防范疫情扩散的有效手段,也是公民的责任。市卫健委向企业和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号召商超、酒店、餐饮等企业要承担防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疫举措,提醒市民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测温和健康码核验,号召市民增强防范意识,做好健康管理。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篇三】开展春节疫情防控的活动总结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我市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强化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自觉加强自我防护措施,外出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严格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到我市公布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强化公共场所管理。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公园、景区、医院、养老院、机场、火车站、剧院、电*、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排队区域须设置“一米线”,引导市民保持社交距离。上述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聚集区域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加强疏导,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

  严控景区和公共场所接待规模,继续执行景区预约常态化管理,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承载量的75%,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继续执行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的政策。

  三、规范乘坐交通工具。乘坐飞机、动车、地铁、公交、BRT、轮渡、出租车(含网约车)、电梯等交通工具的乘客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不得乘坐。交通工具持有单位或个人要加强交通工具管理,增加清洁、通风、消毒频次,公交、BRT、轮渡、出租车(含网约车)运行过程中要尽量保持通风状态。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

  大型活动监管。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不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内的聚集性活动,不批准开展大型宗教活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会议、聚会等活动。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原则上不举办集体团拜、企业年会、尾牙聚餐以及各类大规模群体性聚餐活动。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报属地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批,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由组织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五、倡导留厦过年。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厦、非必要不出境,鼓励在厦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错峰返乡返岗,倡导大中专学生和职工群众留厦过年,做好节假日留校学生管理服务,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对留厦过年的大中专学生和职工群众给予温馨关怀。

  六、强化社区排查管控。居委会(村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返厦人员主动报告、登记,要及时对外公布电话或其他登记渠道,认真做好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

  七、强化责任与检查。各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各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各家庭个人要落实自我防护责任。各区、各部门要对本公告规定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开展春节疫情防控的活动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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