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诚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舞台灯光(1名)
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灯光操作及相关专业毕业,身体健康,可适应不定时工作时间。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
2、舞台音响(1名)
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音响及相关专业毕业,身体健康,可适应不定时工作时间。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
3、会计(1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优先,身体健康。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
4、演出营销(1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戏曲、中文、营销等相关专业或相关演出工作经验者优先,能独立洽谈业务及不断拓宽销售渠道;有驾照,有驾驶经验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
5、宣传策划(1名)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公共关系、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有相关演出项目策划工作经验者优先。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填写的《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上海越剧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发至以下电子邮箱:shyjyrenshi@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学历”。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核与筛选。通过筛选的应聘者,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3、考核面试
考核由剧院自行组织。专技岗位(通用岗位除外)人员,采取现场业务考核的方式;其它岗位人员由剧院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参加考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复印件。
4、身体检查
通过专业考试者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进行考察。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柯老师
联系电话:64375016
邮箱:shyjyrenshi@163.com
原标题:上海越剧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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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越剧艺术传习所应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