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适宜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培养单位和博士生导师在招生中的作用,吸引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我校继续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
一、招生专业
凡列入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专业中均可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攻读方式须为“全脱产非定向攻读”。
3.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以入学当年9月1日为结点)。
4.考生专业:硕士攻读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5.英语成绩:英语六级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绩80分以上。
6.学业成绩:硕士学习期间成绩优良。
7.科研能力: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独立、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一篇具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8.达到培养单位提出的其他要求(可详见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11月15日—24日(每天09:00-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以电子文档或照片形式上传。
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申请材料如下:
1.《天津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科及硕士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4.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证明材料等)。
8.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开具的《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政审表》。
9.科研成果一览表及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10.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科研计划、职业规划等内容,不低于1500字)。
(二)初审及初审名单公示:11月25日—12月9日
各培养单位成立3-5人专家组,对考生身份信息、学籍学历信息、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初审的组织方式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初审合格名单须上报研究生院,并在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网上交费:12月10日—11日
初审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40元。
(四)复试考核:12月12日—16日(可能会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调整)
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包含外文文献翻译及专业课基础内容,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命题及组考工作,笔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外文文献翻译满分20分,专业课基础内容满分80分。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考核等四项内容。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不得少于30分钟。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和其他考核结合起来进行。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提问形式,各专业须采取随机抽题方式做答。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采取答辩形式,考生须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并接受专家的提问。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素质。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200分。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40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60分,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60分,综合素质40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考核小组中的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核查考生《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政审表》,并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制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一票否决制。
(五)提交申请材料原件:
考核结果合格,被拟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各培养单位(材料包括:下载打印含封皮的《天津财经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天津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专家推荐书、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政审表》、科研成果一览表、个人陈述)。
四、考核结果
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总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3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专家组将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形成专家组考核结果。
五、录取
1.坚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合格生源中,根据各培养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参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2.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六、调剂
1.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录取的合格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2.培养单位应征求导师意见后,向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告知调剂信息。
3.不得跨门类进行调剂,调剂导师本年度需符合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条件。
七、各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天津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申请-考核制).doc
附件1:登记表封皮(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两份).doc
附件2:专家推荐书(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两份).doc
附件3:科研成果一览表(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两份).doc
附件4:“申请-考核”制报名表(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两份).doc
附件5:“申请-考核”个人陈述(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两份).doc
附件6:政审表(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两份).doc
原文标题: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考须知
文章来源:http://yjsy.tjufe.edu.cn/info/1044/325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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