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16年山西忻州市保德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人员公告

副标题:2016年山西忻州市保德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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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为保德县人民医院、保德县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保德县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信息。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保德县人民医院、保德县中医院均为差额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详见《保德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9月16日至1981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6、根据晋人社厅〔2016〕21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忻州市(县、区)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保德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9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笔试考务费50元。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9日8:00至9月15日24:00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保德县2016年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要选调人员认真及时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16日12:00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考生要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9月1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9月22日—9月24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0—3303270 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内容和方法

  笔试内容:第1、2、4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医学基础知识(70分),第3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中医学基础知识(7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

  2、面试内容及时间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岗位专业知识测评。面试用时10分钟内完成。

  3、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保德县职业中学

  笔试成绩查询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不达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七、开考比例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面试比例为1:2。不达面试比例的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不达65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后,对报名出现空缺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核减的名额将调剂到同专业其他岗位,报忻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并于开考前在保德县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八、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若入围人数不达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初步入围的人员,由本人到现场须携带准考证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报招聘领导组提出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意见。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忻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尚未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团省委)审核盖章;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

  退役的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和征集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名单位等事宜请考生在2016年9月30日登陆保德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九、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

  体检时间、注意事项登录保德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入围人员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和考核如出现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保德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在乡镇卫生院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回招聘单位工作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五年,违约者须支付5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上缴县财政。

  十一、聘用审批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发文后,办理入编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按照表格要求存档备案。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十二、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级人社部门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加强招聘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操作规定办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可能影响招聘结果的工作。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要加大对招聘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招聘资格的处理。

  咨询电话:0350-8782422 保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350-7312388 保德县监察局

  本公告中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等方面的问题,由保德县2016年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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