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42人(报名时间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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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招聘# 导语】2023新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42人,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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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34年,由驻军医院改编而成,是新疆最早建立的西医医院之一,原为新疆省立第三医院。经过近90年的历史积淀,医院拥有总院区、疏附广州新城院区以及正在建设的中山大学附属喀什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儿童中心,已基本形成“一体两翼一院四区一科研院”的发展格局,是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全疆规模的综合三级甲等医院,承担着喀什地区、兵团第三师农牧团场及克州、和田、阿克苏等地州毗邻县乡600多万人的医疗保健服务。

  中山大学附属喀什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建设,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山大学共建。中心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为主管部门,中山大学作为输出大学,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作为主要输出医院,中山大学其他附属医院作为协同参与医院。中心选址位于喀什地区疏附县花城大道北侧,规划床位规模1000张,主要设置传染病院区、综合院区、职工生活区等功能区,以传染病防控治疗为主,兼具其他疾病诊疗功能,涵盖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管理等内容,以传染病科、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作为核心科室,力争打造成为南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为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涵盖多种岗位、不同专业,包括医疗、护理等工作人员42名,具体详见《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其中KDYY202301至KDYY202318的31个岗位为中山大学附属喀什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抗压能力;

  4.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等条件;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8.本次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涉及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户籍、普通话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计算截止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考生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在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8.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录取环节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10.“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等已签订服务协议且服务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ksrsrc)和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和要求。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3年8月25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

  2.报名网址: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登录以下链接,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注册(注册后保存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

  (1)电脑端,登录账号为手机号http://120.205.152.51:10003/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html

  (2)手机端,登录账号为手机号http://120.205.152.51:10003/service/wzp/index.html

  3.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1)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信息须与证件相符);

  (2)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4)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5)资格证原件扫描件;

  (6)执业证原件扫描件;

  (7)已签就业单位却已解约的须扫描上传《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扫描件;

  (8)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联系方式

  报名及咨询联系电话:0998-2568565、2962715

  (备注:①周六、周天及节假日不接受电话咨询;②网上报名操作程序请查看“操作指南”详细步骤;③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岗位一览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④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及个人信息;⑤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建立多个账号,重复报名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⑥若因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资料不全等情况而取消应聘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承担;⑦报名截止后,以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为准,若在后续招聘环节中发现证件、材料不实,填报信息虚假等情况而导致取消资格,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⑧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待笔试和面试通过入围资格审查阶段时进行审查。)

  (三)笔试

  采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满分150分。笔试内容涵盖《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时间及地点以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岗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

  (五)加试

  岗位KDYY202316及KDYY202317需加试公文写作,满分3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0×100×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七)资格审查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以笔试、面试、公文写作成绩排名确定审查对象)。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要持《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初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以我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为准。

  (八)体检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标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地点及要求以我院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考生需填写《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考察表》(附件3),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原件、考察表和个人档案原件统一送交参加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经党委会或院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拟招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身份为差额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违反劳动合同或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进行。招聘全过程接受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的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资格初审、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超过报名时限要求的不予报名。

  监督电话:0998-2970242(仅接受监督反馈,不接受报名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考察表

  附件4.操作指南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8月2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7D9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