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抽调16名干部,由4名厅局级领导带队,组成4个督查组,集中对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和2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区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通过直接进村入户,采取实地查看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今年脱贫的贫困村与去年已经脱贫的贫困村、今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户与去年已经脱贫的贫困户相结合的方式,查阅有关资料、入户实地了解、背靠背召开座谈会,听取区县情况介绍等形式,共走访了48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195个贫困户。总体感到,各区县各乡镇在今年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之年,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实事,用脱贫攻坚工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扶贫攻坚决策部署的认识高,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决心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措施实,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起步早,落实到人到户政策落地行动快。各级更加凝聚共识,强化责任落实;更加突出精准,强化政策落地;更加统筹资源,强化整体联动;更加注重帮扶,强化督查推动;更加创新机制,强化持续增收。纷纷表示,将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有力的举措、更加超常规的行动,立下“军令状”,签订责任书,倒排时间表,坚决打赢今年的脱贫攻坚战。同时,也发现当前脱贫攻坚推进中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值得各级关注和重视。
一、树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思想基础还有待进一步筑牢。今年,全国正值区县、乡镇和村三级换届,通过与个别区县、乡镇、村支“两委”干部交谈了解,大家对贫困户越线脱贫感到信心十足,但对于贫困户脱贫越线后如何有效的防止返贫的思考不多,对真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三基本”的扶贫理念认识还不足,个别基层干部仅仅满足于算“经济账”、“收入账”,喜好短平快的扶贫效应,而忽视了建立长效机制的“造血式”扶贫。
二、贫困村的帮扶力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各区县驻村工作队整体发展不平衡,存在忽热忽冷,重“量”轻“质”的现象。一是结对帮扶人工作还不到位。春节后,少数结对帮扶人还未深入到贫困户家走访;少数已经进村入户的帮扶干部也是做做样子,个别干部甚至有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思想,还未厘清2016年帮扶贫困户脱贫越线的办法。二是驻村工作队制度落实不好。少数驻村工作队把派驻工作当成一般性任务,对自身职责、工作任务不了解,没有积极主动同乡镇、村制定脱贫措施,开展工作的能力较弱。有的驻村工作队没有坚持多数时间吃住、工作在村,有的身去心不去,工作重心尚未沉下去。三是第一书记对贫困村脱贫发展思路不清晰。个别第一书记没有真正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中去,工作存在应付现象,对贫困村的脱贫规划不清、思路不明,对贫困户如何增收的措施还没有深入思考。四是帮扶力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贫困户的帮扶人是本村的村支“两委”干部、村赤脚医生,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让普通农户帮带贫困户的“邻帮邻”情况,帮扶效果不好。
三、稳定脱贫增收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做实。一是“输血式”扶贫的多,“造血式”扶贫的少。部分区县依然是“慰问式”扶贫,持续的产业扶持措施少,部分贫困村存在干部“点菜”、群众“下厨”的现象。二是产业结构比较单一。今年拟脱贫越线的贫困户多为送鸡苗、鸭苗、猪仔的老套路,只注重当前能够脱贫越线的短、平、快种养殖项目,缺乏真正长效脱贫的招数。三是劳务收入不确定性增大。多数贫困户的主要收入依靠务工,往年春节还没结束,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都已经外出。而今年到调查组进村入户时,多数拟外出打工人员还停留在家等盼,他们担心今年务工收入会大幅减少。四是贫困群众技能普遍缺乏。在与拟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座谈中,多数群众无技术,外出务工靠下苦力、收入低,参加培训又担心失去挣钱机会。
四、对特殊贫困户的关注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一是低保兜底一“兜”了之。调查中,少数区县和乡镇对“两线合一”低保群体没有新的增收措施,同时对个别贫困户情况了解不细,机械的套用低保标准、条件,出现了应保未保现象。二是对因病致贫贫困户措施不多。因病致贫贫困户多为重病、大病、特病、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服药,现行农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少,许多贫困户又不够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的条件,部分区县对此没有更加具体、更加实在的举措,致使因病致贫贫困户脱贫难度大,脱贫标准低。
五、动态识别精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正按照国家安排进行新一轮动态识别调整,但在督查中发现,从村到乡镇到区县,个别干部对此重视不够,不愿意触及新的矛盾,只愿做减法,不愿做加法,不希望新增返贫人口,致使个别贫困人口得不到及时扶持。同时,为了照顾个别家庭子女入学,对该清理出去的也未及时清退出建档立卡系统。
脱贫攻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各级务必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只争朝夕、少说多干,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凝聚共识、厘清思路、锁定目标,强化责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以会代训组织各种类型的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分层次组织党政负责同志、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提升扶贫攻坚能力》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深化认识,凝聚共识,交流经验,研讨问题,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途径和方式。
(二)层层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脱贫攻坚目标逐级逐年分解,层层签订年度扶贫攻坚目标责任书,把贫困人口越线、贫困村脱贫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年度,各个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加大对下一级目标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坚决防止和杜绝数字脱贫、假脱贫。
(三)强化精准脱贫政策落地的督查。去年以来,从中央到各省区市、各区县和乡镇,都围绕脱贫攻坚出台了一系列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措施,但这些政策是否真正落地到贫困村、贫困户手中,还需要各级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的督导力度,随时随地对上年度执行文件精神情况进行 “回头看”,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尤其是产业、搬迁、教育、医疗等政策到户到人。
(四)进一步明确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责任。各级结合去年实施脱贫攻坚工作实践中,驻村工作队的职能职责、发挥的作用、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规定,真正确保驻村干部“住得下,留得住,会干事,干成事”。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组)成员职责任务、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杜绝随意脱岗、工作敷衍、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实的情况发生。
(五)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结合今年区县、乡镇和村三级换届,联合纪检监察、组织部、财政、审计等部门,把执纪问责、督查考核、资金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与相关部门联合等相结合的形式督导。既督查今年脱贫的贫困区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也督查去年销号的贫困区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做到工作要求不变,工作力度不减,督查考核结果同等对待,确保高质量地全面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
(六)及时宣传表彰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通过各类媒体、扶贫信息网站集中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结合“10.17”扶贫日纪念动,对近年来、尤其是去年脱贫攻坚以来,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切实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凝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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