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34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6年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的要求相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应聘者还应当符合《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6年人员招聘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计划的相关要求,由学院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学院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应贯穿到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
1.资格初审:报名时,学院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在报名截止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提供《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人员招聘报名表》,个人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放弃。
(二)考核
1.教师岗
教师岗位采用试讲和面试两种方式同时进行考核。试讲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2.行政管理岗(文秘)
行政管理岗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能力与文秘相关知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行政管理(网站维护)
学院网站维护岗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同时进行考核。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专业技能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以上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考核结束后,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及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表现出具考核结果报院务会审议,择优确定见习人员名单,见习人员原则上按照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三)见习
见习期由用人部门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考核,期限为一个月。见习期内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见习结束后,用人部门将考核结果报人事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初步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院务会审定。
(四)体检
(1)初步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到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定点医院体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
(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要求
1.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注明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材料(个人简历、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ndxhxyzgj@126.com)或现场投递至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人事处。
2.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节假、周末除外)。
请查看此链接:http://job.snnu.edu.cn/uploadfile/201604/20160425143523735.jpg
四、联系方式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南区办公楼二楼210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951—2043030
附件: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6年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2.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人员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