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采取“统一管理、集中录取、分工协作”办法,所有录取工作通过局域网实施全过程计算机管理。市教育局建立录取工作站,联合各市(区)力量,共同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于6月27日开始,7月3日结束。
普通高中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泰州市民兴实验中学在海陵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范围内招生。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所属普通高中在本市(区)范围内招生。江苏省泰州中学“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培养面向全市招生,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江苏省泰兴中学、江苏省兴化中学、江苏省姜堰中学“强基计划”后备人才培养在所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举办的国际班面向全市招生。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职专科“3+3”、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和技工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02、指标生录取方面
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实行招收指标生政策,指标生招生计划为招生计划总数的70%。指标生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本地所有初中学校。享受指标生政策的考生必须具有本校学籍并在本校读满3年,公办初中学校择校生不享受指标生政策。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包括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江苏省泰兴中学、江苏省兴化中学、江苏省姜堰中学、江苏省泰州中学、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江苏省黄桥中学、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江苏省姜堰第二中学、姜堰区罗塘高级中学、江苏省口岸中学、泰州市第二中学13所高中。
热点优质普通高中采取指标生优先录取。指标生中考成绩须达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具体为: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江苏省泰兴中学、江苏省兴化中学、江苏省姜堰中学、江苏省泰州中学按本校招生区域中考成绩排名前25%考生的最低分划定;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江苏省黄桥中学、兴化市楚水实验学校、江苏省姜堰第二中学、姜堰区罗塘高级中学、江苏省口岸中学、泰州市第二中学按本校招生区域中考成绩排名前45%考生的最低分划定。
指标生录取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指标生录取在指标生录取后进行,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指标生计划的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将剩余计划调整为非指标生计划在同批次进行录取。
03、综合素质评价对录取有影响
报考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须达合格等级。
04、尾分相同考生处理办法
高中录取时,对尾分同分的考生,采取“同分跟进”办法全部予以录取。
05、普通高中录取仍实行征求志愿
普通高中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中考成绩达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中征求志愿。普通高中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2023年7月1日(9:00-17:00),确认地点:各市(区)教育局招办。
06、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今年,将继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国际班)一律不得擅自接收普通高中控制线下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