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实际,察乎人情
我从未写出过什么,老老实实,正正经经。我觉得一个人要接触和感受文学,就应该首先搁下手中的笔,去大自然。埋头书册三五日,不如抛却去寻春。去历练,去磨合,去体验。生活是实际而且物质的。而不是空想的乌托邦和理想国。
在我记事那年,我的母亲,给了我一本书籍。书不是特别厚,一个小册子。上面是连环画。还配有诗词。我那时刚学拼音,却也能一个字一个字,默念出来。想想也是多少年以前的事情了。那时正好是我的语文启蒙了罢。
不是什么人都能当作家。很难很难。除非头脑灵活,博学多才。还拥有丰富的情感。第一条,我是不适合的,要论灵活机巧,没有人比我更加笨拙愚钝,做事笨手笨脚,似乎手和脚从来都是分开主导,不协调,不合作。那时因为成绩好,才有开玩笑的人,说成是大智若愚。我觉得这是一种讥笑。后来我才知道,这真的是讽刺。甚至是侮辱尊严。可是我不知该说什么好。博学多才这方面吧,却要献丑和见笑了,至今,把我的岁月细数一遍,我的资历还是高中,而且还没读的完。我安安静静读书,可是也是平平凡凡的资历。至于丰富的情感,那无疑不敢直视和观察了。我的情商如同白纸一样薄。有时我的母亲生了病,我也不关心。她做工很累。每月只是一点点算不上钱的薪水。还得照顾一个不会关心人的儿子。可是我也没有关心过她。她终日咳嗽,说话也无力单薄。我这才想起她的岁数,已经接近四十五了。可是我只记得我的游戏。而且乐此不疲。似乎尘世间的事,全与我无关。你说这简直是一个混账儿子嘛。可是他的脑袋,哪个时候开过窍,转过弯,关怀过人呢?
说的有点远,我感觉我每天浑浑噩噩,书也是没碰过。每天只
想睡觉。我曾经记得一部小说,叫做《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具体内容不知道,可是我要是再懒下去,或许真的会一事无成,而且连生存都很变困难了。
高三年级叙事作文700字:文以实际,察乎人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