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检验工作报告 篇一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渔业生产活动的特点,及时制定并印发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市专项整治工作组,由潘宝山局长为组长、孙维钢副局长为副组长,生产、渔政科、局办公室和水技站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各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相应成立了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二、整治目标明确
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目标是: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着力解决当前水产苗种生产和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禁用渔(兽)药、假劣饲料违规使用行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制,提高基层行政人员和渔政队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着力强化基层服务,培育负责任的生产主体,扶持自律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围绕整治目标,有重点地开展了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
1、加大宣传力度。渔政部门在重点水产市场、码头、渔业乡(村)等渔民较集中的场所,通过拉横幅、贴标语、给渔民朋友一封信等渔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营造了活动开展的舆论氛围。
2、重视培训提高。各地水产技术推广部门以水资源环境保护、水产健康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举办了三期培训班,培训养殖从业者近300人,促进了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的推广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3、强化检查监管。一是以各地渔业养殖环节质量安全检查为重点,具体检查了当地水产苗种场、养殖主导品种的生产基地和其它品种的较大规模养殖场的'苗种来源、投入品使用、病害防治以及养殖证发放、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渔业投入品的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包装标志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水产品包装、标识、商标等使用管理情况和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或有机食品的申报和使用情况;三是加强了特殊时期的检查、执法力度,特别是重要节日期间,各地组织了专门力量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督查。重点检查水产品养殖基地“三项记录”等质量安全自控制度的落实、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情况,消除了水产品养殖、销售过程中不安全隐患,保障了节日期间水产品消费安全。
三、效果比较明显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都能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截止4月8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经排查,我市目前共有水产品苗种养殖企业24家、水产品养殖企业56家、水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家、渔用物资经销企业6家、“三品”生产企业21家,从检查的结果看,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总的情况较好。一是“三类基地”“三项记录”基本齐全,监管率基本达到100%,国家、省、市级水产原良种场100%持证生产,监管率100%;二是渔业生产投入品的使用趋于合理,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禁用渔药及非法违规使用各种添加剂;三是水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健全。
虽然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各县有极少数养殖户对三项记录不够重视,宣传教育有待加强;二是县级以上渔业部门具备检验资质的水生动物检疫检测机构缺失,导致检测工作的缺位,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造成困难;三是对还在使用化肥养鱼的企业和个体户,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部分一线水产从业人员自身的文化水平不高,渔业养殖大多以粗放型为主,渔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水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不容乐观,造成管理难度加大;四是缺乏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市县两级很多工作难以开展。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监管力度,促进渔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加大渔民的教育和培训力度,特别是“三类基地”要强化养殖过程中的药物使用管理,加强健康养殖技术培训,通过行业自律,严格规范和约束生产者的行为;二是继续推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行动,推广健康养殖方式,推进水产标准化示范县、标准化养殖区和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加强水产原良种保护、水生动物防疫检测体系建设;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加大水产品药残监测和市场监管力度,加强追溯整改,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产品检验工作报告 篇二
一、监管体系健全、工作运行规范
(一)机构健全。县农业局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统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建了由县农检中心、兽医站、农技中心等单位执法骨干组成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并明确了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县兽医站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承担单位。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县农检中心承建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项目,经过两年多的建设,分别于20xx年xx月16日通过了市级验收,20xx年3月xx日通过由省农业厅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的验收。该项目共计投资355万元,改造装修面积141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523平方米,共设有气液相色谱室、原子吸收室、天平室、光谱室等13个检测室。购置仪器设备104台(套),包括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高速冷冻离心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酶标仪、精密电子天平、数据处理设备、流动取样车等。通过省级验收后县农检中心围绕检测实验室“双认证”工作为重点,加大了中心检测业务人员培训力度,截止目前共开展“练兵”活动26次,外派学习次,培训技术骨干55人次,同时县农检中心于今年7月底向省农业厅提交实验室“双认证”申请书,预计十月中下旬省级专家组将亲临我县开展相关考评工作。
(三)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运行良好。20xx年,我局在全县17个镇(办)畜牧兽医站的基础上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成立了17个镇(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部配备农残速测仪等设备,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岗双责,负责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建监管站以后,我们先后制定了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规则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同时加强了检测人员技术培训,目前各镇办农监站工作运作良好。
二、执法力度强化,生产经营秩序良好
(一)专项整治情况。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县农业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工作。并制定了整治方案,印发至局属各单位,并要求按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今年“双节”前,为确保群众可以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由局机关法制科牵头,组织县兽医站、县农检中心等局属单位执法人员,认真了开展为期1个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同时,为加强日常监管,县农检中心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及水果滥用膨大剂、保鲜剂等市场专项检查,县兽医站开展了生猪检疫执法、春季防疫和兽药饲料专项整治活动,并及时上报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农资打假力度加大。为确保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县农业局制定了20xx年农资打假方案,重点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进行了使用和销售市场检查,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蔬菜、水果采收是否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的要求,投入品贮存是否有专人管理和适宜场所。扎实开展了县区农药市场交叉检查、开展了以安阳红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5%氰戊。辛硫磷乳油”为主伪劣农药和滥用植物生产调节剂整治活动。按月按季度及时上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和农资打假统计表。今年以来,出动车辆75次,执法员150人次,检查饲料经营户43户次、养殖企业38家次,种子经营门店23家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共计190家次,对9家农药门店做出限期整改处理。
三、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一)追溯平台建成运行良好。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的总体要求,县农检中心于20xx年建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经过2年的运行和完善,目前该平台运行良好。同时继续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逐步将检测、认证、预警、评估、执法、标准等要素纳入平台,建成综合监管平台。目前,纳入县农产品追溯平台的企业由去年的`5家增加至7家,产品由种植业扩大至养殖业,50%以上的“三品一标”产地和农业园区主要产品被纳入了追溯体系,截至目前,农产品追溯使用二维码数量较同期增长52%。
(二)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产地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由县农业局制定实施方案和确定6家单位推行合格证制度以后,县农检中心在今年4月中旬,召开了试点单位负责人、内检员、所在辖区监管站站长参加的农产品合格证进行技术培训。目前,试点单位已开始自主印制、使用农产品合格证。
(三)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管理。县农检中心制定了诚信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对县域农产品经营门店、企业(合作社)进行综合评价,实行A、B、C、D四个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管理,针对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管理办法,积极倡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共同逐步营造“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
自20xx年9月份我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为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良好基础,我县严格创建工作“八项重点任务”情况,进行巩固完善现有基础,并制定了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新的创建标准,扎实落实各项指标任务。
五、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加快
(一)农产品标准体系初步建立。一是建立了以农产品安全为核心的标准化体系,收集了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了我县水稻、小麦等大宗农作物,草莓、大樱桃、茶叶等主要经济作物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并印发1000多套发给重点乡镇及产业基地。二是建立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引导标准化生产经营。围绕全县乌鸡、水稻等主导产业,在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中建立了5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制作了统一模板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广告牌,纳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并作为试点开展农产品合格证管理,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带动各个产业的标准化生产和经营。
(二)“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快。乌鸡地理标志产品于3月28日通过了省农业厅专家组评审,于5月16日通过了农业部专家组评审。千桥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科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公害认证的基地规范、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工作均已完成,申报材料已报至省农业厅。
(三)整县环评工作正在启动中。进一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继续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办法,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扎实开展农业生产信息摸底调查,加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县环境申报步伐。
六、农产品例行监测预警加强,农产品监测合格率97%以上
今年以来,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以蔬菜、畜产品为重点,由县农检中心制定了科学的年度例行抽样监测计划,对县域所有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产基地实行例行抽检制度。每月对食用菌、蔬菜、畜产品等重点农产品快速抽检2次,截至目前,县农检中心共计完成1780个样品抽检,其中:蔬菜/水果样品1630个,畜产品样品150个抽检,经检测合格率均为100%。
3.产品检验工作报告 篇三
(一)泊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覆盖市、乡镇、基地(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健全完善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检测设备,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乡镇还未建立检测室,监管手段和监管能力有限,监管人员要兼顾乡镇的其它工作,监管效果不尽人意。
(三)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缺乏专职检测人员。我局检测站只有3人,人少事多,超负荷工作;开展监管工作难度大。缺乏必要的'设备。缺乏经费保障。没有专项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举步维艰。
今后工作重点及建议: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推行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药制度,种植业以蔬菜为重点,开展蔬菜等用药专项监督抽查,严厉打击高毒农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畜牧业加大“瘦肉精”等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兽药和饲料生产、使用环节监管。渔业以禁用药物为重点,强化用药执法检查,完善养殖档案,建立严格的产地检查和准出制度,形成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建议把监管工作经费、检测设备购置及更新经费、产品检测经费和技能培训经费等列入市财政预算,并保证这些经费每年不低于5%的增长比例,做到经费常态化、制度化管理,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不断扩大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建设比例和规模,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并强化“三品一标”监管,严把产品认证准入门槛,完善认证制度,严格认证程序,强化认证审核,提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证后监管,加大证后抽检力度,严格执行退出机制,确保认证产品质量。
(四)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建立健全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结合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制度,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和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畜禽免疫、畜禽标识和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产地检疫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产地检疫,出具产地检疫证明。
4.产品检验工作报告 篇四
一、药店基本情况
某零售药店是经营多年的老店,经营方式为药品零售,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药店目前经营中西药品种有800多种。本企业在多年的药品经营活动中一贯坚持依法经营、质量第一的服务宗旨。药店现有4人,其中2名药师,药士1人。所有人员均有多年药品零售工作经验,建立了覆盖GSP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全体员工积极培训。严把药品购进、验收、养护、销售服务质量关,各项质量管理程序符合要求,记录完善,售后服务意识良好。
经营场所面积60平方米,内配备有空调1台、冷藏柜1台,电脑1台及其他药品养护、陈列销售、处方调配的设施设备若干。能够满足日常药品经营调配的实际需要。
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能
我药店多年来一直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由专职的质管员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的分配与监督,质管员能不断强化全体员工的责任心与质量意识,在运行药店质量体系,指导各岗位质量管理工作的同时,全面保证药品购进和服务质量。药店于年初重新修改了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经过多年的体系运作,我药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更具规范性,可操作性强。通过执行相关规定,再次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建全补充了药品质量信息档案;药品质量档案;员工教育培训档案;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档等;保证各岗位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我店平常非常重视人员的素质教育与提高;在满足GSP岗位配置要求的基础上,全面参加市医药技能培训中心组织的各岗位及药师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同时今年以来我药店全面检查维护设施设备的状况,进行电脑维护升级,以更好地保证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与满足GSP要求。在营业场所内严格进行药品的分类管理,在处方药区、非处方药区、中药区、非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区、退货药品区等基础上,进行更科学的药品用途分类。
严格执行供货客户评审与首营企业审批制度,确保供货单位及采购药品合法性。建立合格供货客户与首营企业客户档案,坚持"质量第一、依法经营"的原则;严格执行首营企业管理制度与程序。药品质量验收方面,由我店验收员严格执行验收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药品验收程序要求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号验收,加强对进口药品的验收管理。
药品陈列时,严格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规范药品摆放位置与贮存事项要求,组织好药品的科学分类陈列;按GSP要求开展养护工作,对重点养护品种、近效期品种、易变质品种加强养护检查;对有质量疑似问题药品,及时向质管员反映;起到了积极预防,确保药品质量的目的。做好药品销售与售后服务是我店生存发展的根本,首先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和范围开展药品销售活动。其次是严格遵循"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做到销售药品的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所有药品销售前均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近效期原则发货等。在门店内合理安全的用药服务咨询,指导顾客掌握正确的用法用量。注意收集本药店所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信息。
三、GSP自查情况
我店在GSP认证工作完成之后,继续落实全员、全过程的药品质量管理。通过GSP认证工作的再落实,我药店人员的精神面貌得到全面的改善,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现我药店在软硬件方面均能符合GSP要求。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不规范之处,都能积极认真整改。
5.产品检验工作报告 篇五
1、我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药品质量。
2、我店具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备设施、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3、企业负责人xxx是药店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4、企业负责人xxx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履行督促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负责对供货单位及其他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负责对所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等职责。
二、人员管理
1、企业负责人xxx具有本科学历,为执业药师,负责药店处方审核工作。质量负责人xxx中专学历,为助理药师,为药品采购和验收员,负责药店的药品质量工作,xxx为营业员,负责药店药品的陈列检查工作,均在岗在职。
2、企业已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并做好记录及建立档案。
3、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存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键康并每年都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文件
1、我店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并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及时修订。
2、我店的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处方药销售的管理;药品拆零的管理;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等内容。
3、我店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四、设备设施
1、我起营业场所面积为xx平方米.办公、生活辅助等其他区域分开,内设:xxxxxxxxx。并定期进行养护。
2、电子数据定期备份。
五、药品采购预验收
我店购进药品严格按照药品购进制度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对供货单位、购入药品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性严格审核,与供货单位每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明确质量条款。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并配备了远程监控软件系统,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实时监控。对购进的药品,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验收中,按照要求对药品的外观性状以及药品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标识等内容进行详细检查,首营品种须有药品的批准文件和该批号的药品的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需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六、陈列与储存
1、我企业药品均按照新版GSP相关规定摆放。
2、我企业定期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打扫,确保存放、陈列药品的设备清洁卫生,并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污染药品。
3、企业已设置阴凉区域。
七、销售管理
我店在销售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营业员能正确介绍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营业时间内有药师在岗。营业场所内设有咨询台,对顾客提出的批评或投诉能够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店堂内无非法药品广告。
销售处方药,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并进行逐笔登记。销售近效期药品均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八、售后服务
1、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2、店堂内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设置了顾客意见薄。
3、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4、我店一旦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便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追回药品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我店已按照新版GSP条款进行了全面自查,认识到企业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但可以达到整体要求,希望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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