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河北唐山公务员四级联考(不含省司法厅驻唐单位)证件审核通知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公务员证件审核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的工作安排,省定于4月22日前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人选。4月24日至26日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请大家留意查询。
由于证件审核与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间隔较短,特别提醒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带齐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参加审核,避免因忘记或所带材料不全而贻误。现将证件审核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审核时间安排表详见http://www.gcdy.gov.cn/zhuzhan/renshikaolu/20210420/91653.html)
一、时间:4月24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地点:中共唐山市委党校(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53号)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证件审核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户籍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等;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特别提醒:
凡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没有特别要求的职位: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1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不需提供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证明),其他考生则需提供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证明)。
凡报考职位条件中有“唐山市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地)”要求的职位: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户口簿(或高考生源地证明)。
四、关于证件审核的几点具体说明
1、考生需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出具的证明信,要留存原件。
2、户口簿(或高考生源地证明):户口簿需要提供主页及本人页。对于户口簿是集体的,如不能提供主页原件,则须提供该集体户籍的主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派出所公章,但本人页必须是原件。高考生源地证明是指考生高考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因考入大学而将户籍迁出的证明信。非河北省户籍或生源的报考者,如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是河北省常住户籍的,须提供后者的户口簿,同时还须提供结婚证、由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证明信(要有双方身份证号)等。
3、职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信:教师特岗计划人员由市教育部门开具;三支一扶人员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西部志愿者由团委部门开具。(证明信内容需包括:服务开始时间、服务年限及服务期满时间、考核情况、目前在岗情况)。
职位条件中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须提供《退役证》。
4、职位条件中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及以前取得,需提供正本和副本),2020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没取得证书的,需提供主观题和客观题成绩单。
5、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明: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注意:《就业协议书》不能是空白的,需填写好本人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如果有的院校在空白协议书上不给盖章,考生可将空白协议书内的本人信息填写完整后复印,所在院校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协议书原件;其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6、职位条件中要求是中共党员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内容包括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入党和转正所在党支部。
7、职位条件中要求是共青团员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团委出具的团员证明信,内容包括入团时间及入团时所在团支部。
8、考生应尽可能按照审核安排(4月24日或25日)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如出现问题可有时间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9、考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证件审核,可委托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参加证件审核。双方都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10、考生请提前将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好:⑴身份证复印件,⑵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或《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⑶户口本复印件或高考生源地证明原件(证明河北常住户籍的配偶、父母、公婆或岳父母证明),⑷笔试准考证复印件,⑸其他证明信原件,⑹《个人健康信息书》。留存材料(A4纸竖向),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岗位代码和报考者手机号码。
11、决定放弃证件审核的考生,请提前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取得联系。
五、疫情防控须知
证件审核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参照《河北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
考生须如实填报证件审核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书》。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区域时,须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书》,考生均须出示“河北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证件审核区域。对体温超过37.3℃的发热人员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由疫情防控人员进行判断。
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区域后,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仅在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
咨询电话:0315-2803152
2021年河北唐山公务员四级联考(不含省司法厅驻唐单位)证件审核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