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2019十堰茅箭选任140名人民陪审员公告已公布,招聘报名时间:2019年5月18日截止;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文档大全网特别整理了事业单位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公告详情:
招聘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在茅箭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报名程序
(一)社会公告期限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相关事宜,公告期为三十日。
(二)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
十堰市茅箭区司法局、十堰市司法局湖北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会同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十堰市公安局茅箭区分局、十堰市公安局十堰经济开发区分局,从辖区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过资格审查后,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然后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2、个人申请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茅箭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
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向茅箭区司法局推荐。
(三)资格审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当面考察,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四)确定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五)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5月18日(二)报名地点:茅箭区司法局基层科,联系人:陆芳芳,联系电话:0719—8784352。
(三)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提交人民陪审员选任推荐表,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提交人民陪审员选任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茅箭区司法局解释。
附件:茅箭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