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 导语】书像一个老师,让我们得到知识。我们应该多读书,开阔我们知识面。以下是©文档大全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内容,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一
睡前总喜欢看看书。昨夜看了陆小曼写她和徐志摩之间的故事。诗人和她恩爱五载便因飞机出事永远的离她而去。文章最后一句大意:即便如烟花瞬间灿烂,只要是和他在一起,我愿意,在等一 世。看完泪如雨下,作为读者的我尚如此,作者的她,又是何等伤悲欲绝。但深深爱过一场,比起很多一辈子都没有真正爱过的人来说,也是幸福了。
光阴似箭,眨眼又是一年。如果真爱降临,当珍惜分秒。人生已过去三分之一,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生气?当爱他珍惜他,和相爱的人一起慢慢变老,是何等幸福!
年少时看书如走马观花,一目十行。拿一本书,不看完不会放下。什么书都看,看了还学。最白痴的是小学五年级时有一度迷上武侠小说,金庸的《书剑恩仇录》里面的香香公主,书上说她从小吃 了草原上的花所以身上透着香气,不洗澡会越来越香。痴迷的我单纯的我就把院子里的怒放的玫瑰花全吃了,一周过去,竟不见有所谓的香气。爸爸知道后哭笑不得。老天保佑我当时吃的不是夹竹桃, 否则也没有今天的我。哈哈
小时候弟弟很奇怪,说为什么我白天晚上的看书,晚上一看就是通宵,还夸张的说隔壁图书馆的半馆书一个暑假被我看完了。但是我怎么不近视?一家人都戴眼镜,独独我不戴,而我又是最不爱护眼 睛的那个。呵呵,我也很奇怪。小时候我晚上看书还喜欢边看边吃零食,早晨床边有一堆梅子核,妈妈进来打扫就会惊讶的说:啊,住这么高也有老鼠呀?我便一边哈哈大笑一边说:妈妈,月亮上掉下 来的。后来妈妈知道了,再不会让我不吃晚饭而夜晚吃零食了。或许真是小时候喜欢吃零食的缘故,长大后身材一直很苗条,吃很多身材也不变样,让很多人羡慕。
看书看到感动容易流泪。从小到大都没变。小时候看了通宵书后,有时会被书中主人公的命运感动流泪。清晨妈妈看到我红肿的眼睛便急急的问:是弟弟欺负你了?我笑笑走开:不是,妈。其实弟 弟有若我的哥哥,很照顾我。呵呵
因读书而有的许多趣事,忆起历历,真好!
篇二
书是一罐蜂蜜,需要细细品尝,也是一个宝库,等待着你慢慢挖掘……每次望着满满一书柜的书,我总是感慨颇多,而这一次,我的思绪似乎回到了炎热的夏天……
暑假里,每当上完英语课,我就冒着酷暑,急匆匆地赶到人文书店。一进书店,便迫不及待地奔向书架,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一旦走进书的世界,我便不属于我了,书的内容时而让我觉得 快乐,时而让我有点眼羡,时而让我有些忧伤,是而让我觉得新奇……那一个个文字,仿佛把我带到了书的王国。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沉迷于书的世界。
当肚子饿得“咕咕”叫时,我才发觉已经看了两个多小时。你应该听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此刻的我虽然没有物质食粮,却有精神食粮,我顾不了肚子的叫唤,继续贪婪吮吸着知识的甘 露。
咦,怎么突然听见了船开动的声音?我急忙来到码头上,大声喊叫:“别走,等等我!”可那船还是头也不回离我而去,我着急地跺着脚。“你在大叫什么呢?”妈妈奇怪地问。“啊,不是在码头吗? ”“什么码头啊,你在书店!”这时,我才感觉到了口袋里手机振动的声音,哦,原来我把振动声听成《海底两万》中“林肯号”的马达声了!妈妈责怪我说:“你怎么不接电话,让我担心死了。”我却 笑笑说:“这书里的内容太吸引我了,以至我没听见手机铃声,不好意思啦!”说完,调皮地向妈妈眨眼睛,妈妈知道情况后,哈哈大笑:“原来是这样啊!好一个书呆子!”走出书店,脚有些麻木, 但我却非常开心,因为“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
书不仅让我入迷,而且可以让我忘记痛苦。有一次,我因成绩不理想,妈妈狠狠地批评了我,我心里非常难受,黯然神伤地走进房间,打开一本我最喜爱的书。不知不觉中,我便遨游在书的海洋,心中 的烦恼、痛苦、懊悔、忧伤,通通抛到了脑后,心情豁然开朗。
我的生活因书而精彩,我的人生因书而更充实。古语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会继续与书携手同行,过着有味儿的生活,走有气质的人生。
篇三
童年,是个人就很幼稚有趣。那时候,根本不了解读书的重要性,因此便乱学胡学,长大看来,还真是可笑。
俗话说,一心不能二用,我在三年级时,每次写作业总是一心二用:一边写作业,一边看电视,虽质量不咋的,但怡然自得,倒也有趣。可是妈妈经常说我,我烦了,一气之下“一心三用”:一边看电 视,一边写作业,一边吃好吃的。那滋味,别提多爽了!之后,又把看电视改为听歌,并根据歌的节奏一笔一划地写,有时还偷乐,可想而知,写出来的不是多就是少字,一看就很好玩——根据错字读 句子很可笑。随着每次作业的“磨练”,这项“技能”慢慢“升级”,终于能写得像作业了。
到了四年级,我又迷上了漫画,可一天到晚就是抽不出时间,于是我准备写作业时看,可我妈时常来检查,搞得我手足无措,只好投降,把漫画书给她——她也爱看,在隔壁偷笑。后来我有了一个办法, 就是把漫画书夹在课本里看,外面一有动静,便连忙翻页,用手支着,以免显出凸痕,看上去真是天衣无缝,太完美了!直到初中,我偶而还那样看闲书。
四年级,我因为已经考过了剑桥英语二级,对在学校的英语会得不能再会了,单词都能倒背下来,可每次老师都让写五遍,而且一下了就是几十个,烦透了,我便偷了个懒。记得有一次我去办公室时, 英语老师在批单词,只见一本作业只用一秒,就接着下本。我明明看见有个单词少写两遍,可老师楞是没看见,于是我起了贼心,若少写几个单词,一个单词少写几遍,只要单词间隔大一点,就很像优 秀作业的。于是以后英语作业写得时间少了大约三分之一左右,爽呆了!
现在想起,当年的我还真是幼稚的没话说。如今上初二了,可不能这样做了,此时的单词都没见过,全是生单词。于是便开始刻苦学习,不在偷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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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趣事日记700字三篇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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