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新闻记者证]新闻记者证自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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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导语】工作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新闻记者证自查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新闻记者证自查工作报告


  接省局紧急通知,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采编人员的治理,我台认真开展了新闻记者证的自查、核验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记者证,没有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或发放新闻记者证。

  此次换证我台申领记者证人类共30人,都是我台从事一线新闻采访的采编人员,都是符合申领新闻记者证的人员。没有对存在下列情况人员申领和发放记者证:①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经营、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②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机构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特约记者,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稿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③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④非新闻性报纸、期刊以及无新闻采访业务的其他期刊工作人员;⑤在新闻采编活动中因违法违纪受过严重处罚的人员以及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对此次换证的人员在本单位一楼大厅及电视进行了公示,对新闻记者证丢失、损坏的情况及时注销并刊登作废声明。

  二、规范使用记者证。

  我台在做好已批准记者证的发放工作后,要求已取得记者证的采编岗位人员,严禁在采访活动中利用记者身份获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将记者证供给他人使用,并要求新闻记者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从事有偿新闻、强拉广告或者向采访对象索取钱物等。规定凡违反者一经发现,按规定予以严厉处理,情节严重的,注销新闻记者证。

  三、完善治理,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1、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新闻记者证治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台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治理办法”纳入日常的新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中,要求新闻记者证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切实加强新闻记者证的治理。2、我台设立投诉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对台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进行监督,对新闻记者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篇二】新闻记者证自查工作报告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2021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台对本单位新闻记者证核验情况进行自查自检,现将我们全年工作的自查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的全年工作中,在新闻采、编、播等方面均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新闻节目注重民生、积极关注和报道为人民群众产生重大影响的新闻事件。

  稿件采写上严格按照新闻出版部门的相关要求,未出现违法及违反新闻纪律的报道,无违规行为和舆论导向错误发生,无被处罚记录。

  二、在记者证管理方面,我台严格遵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不存在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广告公司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等新闻单位以外的人员办理新闻记者证的情况。

  2、不存在为本新闻单位中的党务、行政、广告、发行、后勤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办理新闻记者证的情况。

  3、不存在未注销离岗、离职、离退休人员的新闻记者证的情况。

  4、不存在为有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的人员办理新闻记者证的情况。

  5、不存在新闻记者证丢失后,未及时注销并刊登作废声明的情况。

  6、新闻记者证持证人员本年度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合法证件。我台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务实负责的态度,成立了由我台台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人事(党务、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和群众代表共同组成小组成员,负责我台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清查工作。并于2月22日至3月3日对本单位持记者证人员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2021年,我台无持记者证人员离职入职情况,各项新闻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存在不足,比如我台持记者证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3名,占持证人员比例为21%,年龄在50岁以下5名,占持证人员比例为36%,年龄在60岁以下6名,占持证人员比例为43%,年龄层次偏高,学历上本科占比50%,专科占比50%,无研究生学历。职称分布上助理编辑3人,占持证人员比例为21%,编辑4人,占持证人员比例为29%,主任编辑1人,占持证人员比例为7%,综合来看,我们的高层次人才欠缺。针对以上不足,2021年我们已着手开展旨为充实新闻采编队伍的招聘活动,同时逐步分批次的采取一系列的对新闻采编播人员(包括持记者证人员和暂未取得记者证的新闻采编播业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为广电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篇三】新闻记者证自查工作报告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记者证。

  不存在党务、行政、广告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办理新闻记者证的情况;不存在离岗、离职、离退休人员继续持证情况。

  二、规范使用记者证。

  我台在做好已批准记者证的发放工作后,要求已取得记者证的采编岗位人员,严禁在采访活动中,利用记者身份获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将记者证借给他人使用,并要求新闻记者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从事有偿新闻,强拉广告,或者向采访对象索取财物等。违反者一经发现,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注销新闻记者证,20xx年度,我台无此类现象发生。

  三、完善治理,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1.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闻记者证治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台认真组织学习并把贯彻落实“治理办法”纳入新闻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工作中。

  2.建立投诉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对我台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进行监督,对新闻记者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一年来,我台未收到此类举报。

新闻记者证自查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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