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省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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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2浙江省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0日,®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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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经研究,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或2022届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通过面试的形式,对应聘者的德、能、绩等方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

  (四)招聘对象为四类人员:“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或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国(境)外毕业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人员或毕业时间在2022年、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时间在2022年的人员〕;“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在2022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时间在2022年的人员)。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0日,请将《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签名)、身份证、成绩单(加盖公章)、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274398576@qq.com。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作报名无效。

  联系电话:0575—88247778(郦老师),0575—88267367(陈老师)。

  特别提醒:

  1.发邮箱时主题栏必须以“报考岗位+姓名+专业+毕业时间”的格式注明,否则予以忽略。

  2.专业填写要清楚完整。

  3.国内毕业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人员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且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情况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地点和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复审和面试在同一天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方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告知考生本人。所有面试点考试完毕后,公布各岗位面试成绩情况,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名单。如遇主动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遇主动放弃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递补。体检组织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如遇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经考察,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提交开发办党组会议讨论确定,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情况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2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因弄虚作假获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8260169;0575-8911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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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及条件详表》

  2.《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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