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考-2017年7月浙江省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年7月浙江省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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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检验科工作人员1名,儿保科工作人员2名,护士6名,药剂科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发生过违法违纪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体各岗位要求条件
(1)检验科工作人员:要求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儿保科工作人员:要求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
(3)护士:要求护理专业或助产专业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学历及以上,或本科学历,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药剂科工作人员:要求药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如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该专业初级资格。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自2017年7月5日起到2017年7月10日17时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八字桥直街169号,绍兴市妇保中心行政楼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5081556。
3.综合测试由医院组织,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聘用: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医院研究决定。经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经同意后,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医院规定)。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6.薪酬: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非应届生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需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编外合同用工有关管理规定,严守人事纪律。

2017年7月浙江省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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