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结临时工]2018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招聘报名11月19—21日截止

副标题:2018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招聘报名11月19—2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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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根据澄迈县人社局 澄迈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澄迈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澄人社通〔2018〕42号)精神和澄迈县人社局批复《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认定书》的要求,为进一步充实我办工作人员,完善服务功能,确保我办工作高效运转,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程序,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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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持县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证明材料,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未就业的人员: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四)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六)完全失地农民;

  (七)随军家属;

  (八)贫困家庭劳动力;

  (九)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11月13—18日)

  依据经批准的《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认定书》岗位设置规定,将岗位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介绍、拟聘人数、招聘时间、聘用条件及岗位待遇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申请(2018年11月19—21日)

  本着自愿的原则,到县政府办行政组(县政府一楼)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填写《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个人申请书;(2)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下同)和复印件;(3)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4)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898-67622591。

  (三)资格审查(2018年11月22—23日)

  对申请报名人员提交材料按本《方案》第四点“招聘对象”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

  (四)公开招聘(2018年11月24—25日)

  对经初审合格人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并在招聘工作结束后报县政府办班子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拟聘用人员申报材料、招聘材料及名单(花名册)报县就业局审核。

  (五)复审公示(2018年11月29日—12月3日)

  县就业局进行审核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社局审批。

  (六)讨论审批(2018年12月4—6日)

  县人社局讨论审批,出具用工通知书。

  (七)安排上岗(2018年12月10—15日)

  根据县人社局出具的用工通知书,安排人员上岗就业,并为其办理好相关用工手续。

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岗位补贴标准按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工资发放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每月暂留实发工资的10%,待年底考核后,按照单位制定的考核奖惩办法发放。

  (二)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工伤、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缴交)。个人应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部分仍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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