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0日。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jlzkb.com/cms/root/ksdtdetail.vm?content=L-iAg-ivleaKpeWQjS_kuJPkuJrmioDmnK_otYTmoLzogIPor5UvYTEwZWQyNGUtNWRiNS00MzA0LWExNGUtYWU3ZDRjNDE0NDg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