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至5月13日(周六正常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桐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桐城市南山路24号人力资源市场内)。[page]
3、报名流程:
(1)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桐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提供本人二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和以下证明材料:
①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②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3)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报考2017001-2017022岗位的报名费45元。报考2017023—
2017082岗位的报名费90元(两科,合计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数;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到原报名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笔试《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6日—5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凭缴费收据或费用减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5)其他说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此类人员的加分申请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一并进行。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百分制)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