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11号)和《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7〕237号)等要求,现就我县组织开展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报名对象和条件
1、毕业两年内(2017届、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方籍离校未就业应往届毕业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在校学习成绩合格,具有报名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7月19日;
2、报名地点:大方县各见习单位(具体详见附件2),现场报名,不收报名费。
三、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时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1);
2、2017届高校毕业生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院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2016届高校毕业生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村(居委会)政审证明(内容为在家表现情况、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乱纪行为证明;
4、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四、保障政策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凡参加毕节市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参加毕节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考试时,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优惠条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等基层进行就业见习,充实基层人才队伍。
咨询电话:0857-5250191(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7-5221501(大方县纪委<监察局>)
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