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潭州实验小学秋季一年级新生及插班生入学摸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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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湖南长沙市岳麓区潭州实验小学秋季一年级新生及插班生入学摸底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家长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小学入学摸底工作的具体事宜,欢迎大家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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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湘江新区教育局2023年招生工作精神,尽早规划和统筹2023年秋季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工作,潭州实验小学将于2023年2月22日—2月24日进行2023年秋季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及二至六年级插班生摸底。

  一、摸底范围

  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一至四类生源。

  学区范围:白庙子社区、湘坪社区、新生社区、山塘村石头坝组、山塘村新田冲组、山塘村宁家屋组、山塘村六亩丘组、山塘村上芦毛村组、山塘村下芦毛村组、坪塘集镇片保障住房、洋湖春园、莲香园、致地龙熙台。(此次摸底范围以2022年我校学区范围为参考,今年学区范围将以湘江新区2023年招生政策为准)

  二、生源排序

  以下为2022年生源类别排序政策,供家长参考。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1)有户有房

  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户籍和房产,但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一类)

  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在我校学区范围内,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不含望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出具的其父母的无房证明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在我校学区范围内,其父母在长沙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出具的其父母的无房证明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③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长沙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本校学区范围内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出具的其父母的无房证明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范围内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长沙城区,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4)有户无房(第二类)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我校学区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就业但无房产,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我校学区范围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无房产且不在长沙城区居住和工作,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回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

  (5)无户无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我校学区范围内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须自行打印参保页面并加盖社保局公章)、长沙城区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居住证为依据入学。

  三、温馨提示

  1、请摸底对象扫描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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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此次摸底数据对秋季新生入学具有参考意义,但不代表入学报名,也不作为入学依据,请各位家长知晓;

  3、如有疑问,请在以下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致电学校教学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咨询电话:13787030471;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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